历史哲学文本
人类及文明的兴起 - 1.5 城邦的经济制度
城邦和城邦之间的交流,远在军事征服之先。出于自利目的的民间贸易,自发的通过各种零星接触,搜集信息,并完成交易,而在交易的过程中,思想和制度形式得以交流并传播。汤因比1 指出,
希腊商人很有可能在希腊殖民者之前就到达了后来被征服的殖民地,并成为殖民者的向导。
从经济学观点看,城邦可以看成重商主义的初级阶段。城邦的核心,是一批专门从事对外贸易的商人,其中一部分人同其他城邦的商人进行贸易。各个城邦之中所有参与商业关系的商人,构成商业经济。而这部分专业商人与外部世界的非商人(农民、地主、其他资源拥有者)之间的贸易,构成这个商业经济的背景。2 对于一个封闭经济来说,自愿贸易使交易双方获益。商人存在的前提,是利用各种信息差距以及物价差距,完成商品之间的套利行为。当经济最终会达到某个稳定的平衡状态,套利所得到的收益也稳定下来,而不再高速增长。3 这时,商人要获得更高的利润,便必须寻找新的贸易对象和贸易渠道。于是,基于商人获利的动物本能,城邦的市场半径随之增大。伴随交易范围的扩大,中心城市也随之形成。随着这个过程不断开展,某些城邦逐渐变得强大,某些偏远的城邦则显得弱小。4
当两个城邦沿着各自的中心城市,寻求新的贸易对象并不断扩大其贸易范围时,城邦间便发生接触。由于城邦的中心城市,产品同质化的几率甚高,从而,竞争比合作垄断更为可能,而在古代世界,竞争很容易演变成为战争,从根本上打跨对方,获得食品并将对方抓捕为奴隶。这表现在古代希腊,便是大量的无休无止的联合结盟和称霸行动。5 战争的结果,除了使城邦之间迅速联合起来,成为同盟之外,也使城邦内部的居民愿意维持一定量的本地武装,这更进一步导致国家的武力强大。正如希克斯所说:
今天我们认为国家行使(司法和防卫)这些职能是理所当然的,但一个强大到足以充分行使其职能的政府并不是自行出现的。6
随后,城邦的武装力量迅速强大起来,除了在城邦的战争中自卫之外,同时也是镇压内部异端,掠夺民众财富的武装,最终变成专门以军事为职业的军队。
在城邦之间的贸易过程中,两项使后世受惠甚多的制度成型并固定下来:货币制度和法律制度。这两种制度,很可能通过贸易的过程而自发演化,并最终成型稳定。法律制度主要是基于习俗形成的希腊商法,而不是基于指令经济形成的罗马法。商人之间调解争端的制度,大多倚赖于长期交易和不断博弈所形成的惯例。而成文的法律,则多是由统治者制订并对其相对有利的指令。直到罗马人成为地中海霸主之后,用于界定罗马人之间权利的罗马法的范围得到扩展,外乡人同样适用这一法律时,商法才和罗马法互相渗透。另一项更重要的发明是货币制度,按照希克斯的看法,货币先铸币而生7。尽管货币制度和国家制度密切相关。但货币并不是作为国家的一种创造物而产生。国家只不过是利用其强力,将这一习俗、惯例独断并强化而已。商人也自行铸币8,但拥有大量财富为后盾的国王,所制造出来的铸币无疑更受欢迎,一旦国王发现铸币产生的利益9,那么货币便会被强制使用下去,这是货币制度的形成。10 当货币制度被发明出来后,手握货币发行权的政府,一直存在一种诱惑,就是政府通过大量发行货币,造成货币实际购买力下降,这实际上,是一种隐含的税收。要使货币有效运作,市场便必须有一个可信的机制,来防止政府大量发行货币,造成货币贬值。在希腊—罗马时代,纸还只是蒲纸,不可能用来做纸币,主要货币是铸币,而金属的开采在技术和资源发掘手段方面有限制,再加上提炼周期等因素,均防止了政府滥发货币。但这却很难防止政府降低金属货币的成色,采用滥竽充数的方法,用低劣货币来代替成色良好的货币,于是,当政府忍受不住诱惑而大量以次充好时,便导致市场上低劣货币充斥11,最终是老百姓对政府货币信心的丧失,转而接受民间的私人铸币。所以,实际上,是民间私人铸币传统的存在造成的竞争,才真正限制了政府大量发行劣币。
比起现代政府所具有的技巧复杂而又隐蔽狡猾的进行劫掠财富的各种办法,希腊—罗马时代的政府,只能依靠暴力征税或者借债来解决问题财政赤字问题。可征收的税种,包括贸易税、土地税、人头税、财产税等。由于希腊—罗马的贸易范围极为广阔,从而,征收贸易税的成本很高,同时,稽查富人财产也需要很大成本,因此,税收主要落在农奴及农民头上,即是征收的土地税和人头税。12 当君主入不敷出时,要么便提高税率或增加税种,要么便举债。高税率进一步提高了逃税的机率,而剩下逃跑不了的农民,便必须去负担更为高昂的税收。13 在现代西方民主国家,税率的提高,是一个很可能会导致执政党下台的危险举动,而遵循一定规则和合约而同意的自愿纳税,则是一种在长期上,对于双方来说,均是愿意遵守的契约机制。但在希腊—罗马时代,对于税率的反映,常直接的表现为暴力反抗。14 如果短期内政府入不敷出,一时又不能强行征取到更多税收,在一个受天气影响明显的农业社会,借债或许是度过财政危机的一个办法。但如果政府不能量入而出,重新恢复平衡的话,借债只是延缓了危机的发生。15
在希腊—罗马时代,百姓之间的借债,比君主向百姓借债更为普遍。16 百姓借款以人身为担保,一旦无法偿还,便成为奴隶。梭伦以前,雅典的土地集中在少数人手上,贫民及其妻女都是佃农。如果交不起地租,便要被捕,成为奴隶。17 梭伦进行了改革,禁止了以人身为担保的借贷,同时,取消了各种债务。这是一种典型的道德家的行动。一些预先知道消息的人便提早大量举债,而后按照法律不予偿还,成为富翁。同时,由于提高了借贷的条件,有些真正需要借钱度过难关的,也得不到头寸可以解决燃眉之急。18 这种改革带来的另一个意想不到的结果是,虽然本地希腊人成为奴隶的数量减少,但却使更多外邦人沦为奴隶。在希腊—罗马时代,奴隶被普遍使用,奴隶被看成一项物品在奴隶市场上交易。如同一个现代工商业主在考虑一架机器时,除了考虑其价格之外,还必须考虑其可能寿命、折旧值、以及维修费用等一样,在奴隶的产出和寿命之间,奴隶主也会尽量选择使其产出和价值折现之后最大化的方案。而这和奴隶的劳动强度及食物、健康条件密切相关。考虑到需求量一定的情况下,价格与供给量成反比,如果市场上奴隶价格高,那么,相应奴隶主便会给予奴隶更好的食物及健康待遇。当梭伦废除了债务奴隶之后,本土奴隶来源下降,这时如果不从外邦劫掠奴隶,那么奴隶的生活质量慢慢会提高。甚至长远上说,会被重新释放成为自由民。19 但是,如果可以通过劫掠的方式,去其他国家劫掠自由民,强迫其成为奴隶的话,情况便完全不同了,当奴隶短缺导致价格提高,那么,便有更大的激励发动战争,侵略其他地方,将那里的人民劫掠为奴隶。在波斯帝国、马其顿王国以及罗马帝国急速扩展过程中,大量其他国家的自由民,都沦落为奴隶,大量的供给使奴隶的价格变低,这更进一步导致奴隶生存条件的恶化。这可以解释为什么在帝国急速的扩展过程中,发生了大量的奴隶起义,比如著名的斯巴达克斯起义。从这两种不同的结果,可以看到,在经济上废除奴隶贸易,要比在政治上呼吁废除奴隶制度的道德举动,更为关键。20
回顾时间长河,人类崛起于苍茫之间,从直立、制造工具和双足行走以来,数百万年间,通过群体的合作,不断积累使用工具的经验,使人类远远超越其他物种,甚至足以对抗大自然无常的暴风雨,在固定的土地上定居下来。这些年月,人类茫茫无知,从公元前六千多年第一波城市文明兴起之后,到公元前数百年间,人类诸种制度逐渐成型,基于各自的气候和地貌约束,一些东方古国逐渐演变成统一的大帝国,而希腊—罗马则演化出分离而又互相联系的城邦形式,并发展出和这一形式相联系的贸易、货币、法律、国家、战争、武力、税收、借债、奴隶等相关制度和组织,成为此后各种演变的雏形。对于人们所生活于其中的社会组织、制度,也产生了对其进行反思的哲学。这种状况,在罗马帝国崩溃,基督教兴起之后,便被改变。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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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因比《人类与大地母亲》,《希腊文明》一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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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克斯,《经济史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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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存在交易成本,也只是改变经济均衡点的位置,而不改变经济达到均衡的性质。考虑到
干中学
这种经验累积所导致的分工专业化,有可能使收益递增而经济不再收敛。但从这一时期的技术积累来看,这一点看起来并不足以成为一个主要的影响力量使经济脱离均衡的可能。 ↩ -
最初中心城市的兴起,可能只是一种聚点均衡——基于双方某种共识的偶然性均衡而已。但当这种聚点均衡通过长时间博弈而成为参加交易者的默会信息时,那么,市场的地点便固定下来,在这个地点上参加交易的人数也相应日增。于是,以外部的贸易为背景的中心城市位置逐渐形成。所以城邦和城市之间的界线有时并不分明,而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所指的城邦,便是
将城市与内陆、城镇与乡下作为一个统一整体而言
。 ↩ -
发生于约公元前750年-公元前715年之间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就是其中之一。汤因比《人类与大地母亲》中《希腊文明》:
在这一次战争中,斯巴达人征服了伯罗奔尼撒半岛最南部五分之二地区,战争的结果是一些城邦被允许保持自治,条件是一旦发生战争必须履行向斯巴达提供军队的契约。另一些被征服的地方,那里的人成为农奴,用自己的土地产品,向斯巴达公民缴纳实物贡赋,以便使这些斯巴达人能从农业劳务中解脱出来,得以把他们的全部时间和精力投入战争和军事训练。正是通过剥削比自身公民人数多出许多倍的臣服于希腊的民族,斯巴达才能在他们自己人中间,实行只有他们这些享有特权的少数人才能享受的民主平等的政治权利。斯巴达人之执着于军事训练和纪律,使得他们成为希腊世界最令人生畏的军人。起初,他们试图凭借武力去征服更多的希腊领土,以使更多的希腊人沦为农奴;然而,到约公元前550年,他们认识到,尽管他们骁勇善战且训练有素,但单凭人力而言,他们的人数不足以管制他们现有的农奴,同时,进一步的征伐又分散了他们更多的人力。因此,斯巴达人最终放弃了征代政策,以结盟政策取而代之。他们促成了科林斯地峡四周那些经济发达的城邦中独裁政权的倾覆,然后,他们在财富的基础上与那些独裁政权被推翻后建立的政权结盟。
↩ -
以下两个事例可以说明这一时期国家武装力量的薄弱以及所管辖的民众和范围并不大。一是年迈的梭伦将他的盔甲放在门口,以供人们取用;一是珀西斯特剌图在一次集会中设计诱夺了民间的武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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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所指货币,大致是用以作为交换媒介的物品,比如贝壳或者石头,而铸币,则指金属铸币。广义上说,任何具备交换功能的民间商品,都可以作为货币,包括背书担保的汇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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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古代史》,第4卷,127页,转引自希克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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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作为一种最广泛受欢迎的商品,对于发行货币者会带来利益,相当于间接抽税,经济学将之称为铸币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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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种看法是货币的流通性不能被认为是单方面由国王所施加,它是国王和纳税人兼交易人之间共同确认的结果。参见青木昌彦,《比较制度分析》第3章,《作为进化惯例的货币》一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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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雷夫关于
劣币驱逐良币
的理论。 ↩ -
弱势群体,永远是被损害的对象。 ↩
-
高税率最终会损伤税基的看法,拉弗用一个开口向下的抛物线加以描述,即是拉弗曲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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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点,无论中外,都是一致的,即所谓
苛政猛与虎
是也。一个百姓无法参与关于税收议价的社会,是不能被称为民主国家的,如果无法制止政府滥用财富,那么,长期下,最先受损害的必然是弱势群体,而暴力抗税也将成为一种必然结局,如果这个过程不能回到谈判桌而达成和平协议,那么,暴乱也是一种非常可能的结局。 ↩ -
这即是经济学上的大卫·李嘉图等价原理:假如政府一开始收支平衡,当某一年收成不好而必须举债时,那么,下一年收成的盈余必须足以填补这个差额和利息的总额,否则,仍然必须举债。举债只是将收支不平衡问题在多个年份中摊分,而不能真正解决收支之间的差额问题。 ↩
-
这或许反映了君主和平民谈判权力的不同,君主可以增加税收,而平民是平等的,所以借债更普遍。 ↩
-
土地的所有权问题,在以农业为主要社会形态的社会中,都是一个关键问题。这个问题涉及农民的生计问题。而一旦豪强通过手段剥夺了农民的土地,农民便真正成为无产者,这种状况,只有在农民能够被转化为工人并获得一些其他资产才能得到部分代替,所以历代,总以
耕者有其田
为口号。在一个土地完全国有化的国家,所谓买房只是签订一个70年租约的话,那么,无论是否居者有其房,实际上,所有人,包括他们的子子孙孙,都可以看成是土地拥有者的永世佃农。 ↩ -
这类似于经济学上对最低工资法的探讨。 ↩
-
参考1977年,巴泽尔在《产权的经济分析》:
奴隶在法权上属于奴隶主,是其主人财产的一部分。因此奴隶主可以全权支配奴隶的劳动并拿走全部产出。但是奴隶是一种
也可以参考附录《产权》。 ↩主动的财产 full-fledged property
,不但会跑,而且事实上控制着劳动努力的供给。奴隶主要在强制条件下调度奴隶的体力和劳动努力,即使支付极其高昂的监控 supervision 和管制 policing 成本
,也不能尽如其意。为了节约奴隶制的费用,一部分奴隶主会善待奴隶,甚至如日后美国解放黑奴一样,而且实行定额制 quota,允许奴隶在超额后拥有‘自己的’私产,以致一些能干的奴隶积累了财富,直到最后买下了他(她)自己,成为自由民。 -
关于这一点的推论及逻辑,同样适用于一个工业化过程中,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涌入的情形,由于市场联结了所有人之间的博弈,当农民大量涌入城市市场时,如果在技能上没有本质性差别,那么,最终必然会降低整体的工资水平。而如果城市里面的工人,能够及早在技术、知识、技能上做投资,可以从事更加复杂的工作,而农民只能从事家政、初级建筑等不需要复杂技能的体力活的话,那么,农民和工人,会成为两个不同收入阶层。从长远来说,农村人口的供应量取决于生育率。解决城市中的贫民的生活困境的途径,除了从供应量方面考虑的话,那么,便应该尽量的进行更加复杂的分工专业化,给予培训机会,在工作上学习技能,然后尽量使技能多样化,而避免同质化的竞争。如果通过收取设置各种关卡,比如
暂住证
或者户口等制度,来保护少部分人,只能进一步增加进入成本,导致另一部分人口的生存更加恶劣而已,更为可恶的后果是,剥夺了他们辛苦积累起来的仅有的一点金钱,这些金钱本来可以让他们用来投资学习改善生活条件,而被剥夺后,只会令他们的子女生活状况更加恶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