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哲学文本 - 2基督教的兴起 - 2.6教会

一开始时,罗马多种宗教并存并相互竞争,[1]但基督教最终脱颖而出,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吉本认为[2]以下五个方面使基督教和其他宗教竞争时能够处于更有利的位置:基督教徒毫不容人的狂热情绪,关于来世生活的教义,传说中的神奇力量,基督教徒的品德,基督教世界的内部团结和纪律。罗素则[3]强调教会成为一个组织,很可能是其中的决定性因素。汤普逊则[4]引用了哈纳克的话,持一种比较中立的离场:“我们很难决定那作为基督教特征的各个势力在产生推动力方面的比重,也就是确定:这种推动力有多少从它的一神论得来,从耶稣基督的教义得来,从它的永生希望得来,从它的积极施舍和社会救济制度得来,从它的纪律和组织得来,从它进行宗教上的混合主义的能力和轮廓得来,还是从它在第3世纪里所发展的技巧得来。”从基督教发展史来看,以下两者是真正促使基督教会战胜其他宗教的主要原因-----教会和神学的形成。

耶稣受难以后,门徒分散奔走,耶稣所创立的组织和思想被到处传播,其模式也被复制。各地的团体,模仿基督的互助会,按本地固有的习惯、方式组织新的团体[5]。各地的教会组织迅速成长,从少量的追随者变成一种庞大的有形组织。开始时,得到耶稣亲传的使徒具有很特别的权威。但在使徒死亡之后,领导权便成为一个问题,而外部异端的竞争及当局的迫害,促使必须一个更强有力的领导者,以应付各种危机。于是,长老团中,产生出“超级长老”,这成为日后的“主教”,既是大祭司又是使徒的接班人,拥有终极的权力,成为第三代核心。[6]这便是所谓“教会的教权化”。同时,“教会律例”的出现,使教会组织在运作上有章可循,基督教会,逐渐从不成文的互助会变成一个章程严密的组织。此时教会运作,所服务对象,一方面陆续扩大其救济范围,另一方面则着力于吸引上层人士。早期的基督教义多少带有几分犹太教的非政府倾向,但如同汤普逊指出,“它却从没企图把这些观念付诸实施,而是将它的活动局限在实际条件内,将博爱和慈善的福音,反映到实际的行动上,比如救济孤儿、寡妇、疾病残废者的苦难,救济第3世纪中那些被送到石场里、矿井里的基督徒囚犯,赎回那些被非洲摩尔人所掳的俘虏,赈济荒灾,维持传教士的基本生活,照顾那些旅行途中的基督徒等社会服务方面的慈善性工作。”这种将教义隐藏在互助会的慈善行为背后的做法,使“最初两世纪中,所有的皈依信仰者,差不多全部来自卑微的平民、奴隶、自由人、手艺者和商人。”而“教父作家们则经常把一个富人或一个有崇高社会地位的人之皈依信仰事件,作为特别庆贺的事件。关于本都城一个有钱的船主人马桑的信教,即是一个例证。”基督教渐渐的城市化。[7]同时,通过罗马教会对地方教会的财富施舍,罗马教会获得了对地方教会的影响力,这更进一步促进了一个统一组织的形成。

从2世纪开始,教会的历史更为清晰。到3世纪时,罗马城里已经有40个宗教团体,分成几个教区,全部由一个主教领导。[8]此时的主教高乃略(Cornelius),有150个成员在他手下做事,在教会以外生活的基督徒,不被视为真正的信徒。[9]从3世纪的西普里安(Cyprian)开始,教廷式主教出现并按照罗马帝国执政官和总督的模式执行其职权。[10]严密的组织整合和财富的扩张,使教会史上,君士坦丁时代之前的教会表现出一种直线扩展的趋势:下到奴隶和下层工人,上到罗马帝国的富人阶层和有钱贵族。到公元310年时,基督教会的成员已经渗透至皇族、法院、军队和官僚体系,并开始挑战现行制度。吉本的书中,记载了一个青年士兵马克西米利安努斯在一个公共节日里,扔掉他的皮带、武器和军衔的标记,宣称除了那永恒的王耶稣基督之外,他谁也不服从,他将永远不再使用杀人的武器,不再为偶像崇拜的主子效命。这件事情可以再次被基督徒利用来显示其神之伟大。但这种行为无论任何一个强势政府都不会听之任之不加惩罚,这或许是每一任的罗马皇帝对基督教徒无不欲除之而后快的真正原因。[11]对基督教的迫害,造成了大量的殉道者,也同样出现了大量的告密者和内奸。但暴力镇压和大规模屠杀并不是消灭异端邪说、灵异宗教的最好办法。[12]罗马帝国外部蛮族骚扰不断,内部军队群雄并起,相继自立为王,帝国疲于应对,而在物质上,根本无法提供除了暴力之外,足以应付宗教的思想代替物。最终,帝国只能无可奈何的任由基督教存在并不断渗透,直到君士坦丁皇帝崛起并改信,将基督教定位为国教并借助其力量。

注释:

[1] 此时罗马帝国刚从以战养战的战争中停顿下来,但尚未有足够长的时间将士兵转化为稳定的农业人口,一时的和平和富足引起上层人士奢侈消费,但下层民众仍食不果腹,奴隶经常造反。财富不均的问题成为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而罗马帝国却没有足够的行政管理能力来应付这一问题,富足孕育出思想,动荡则使宗教传播。所以各种宗教盛行。

[2] 《罗马帝国衰亡史》,第15章。

[3] 罗素,《西方哲学史》。

[4] 汤普逊,《中世纪经济社会史》。

[5] 最初几个世纪教会体制结构的演进显得有点模糊不清,各项职务的名称并不一致,经常遇到一个职务的名称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意义的情形。比如犹太人地方教会按照犹太教的作法设立长老团;雅各按耶路撒冷教会设立长老团;以安提约基雅为中心的教会则有双重的组织:一是是流动的传教士,一是在各地为教会选派负责人。

[6] 类似的例子是在十月革命将马克思的思想实践到具体的现实生活之后,苏联成为各地共产主义的权威中心,在苏联受训并派到各地的特派员通常具备教义上的合法性,但其领导权经常受到各地本土人士的挑战,特别是在战争时期,如果指挥失败时,更容易丧失其领导权,在某种意义上,外部不断但不彻底的围剿,反而是促使处于发展的组织产生出一个更强大而又具备极权主义人物的外界诱因。

[7] 汤普逊从遗留下来的文本入手考察,基督的言说中所出现的事物,多是乡村风情,而保罗的言说,则多是城市的景物,这显示了基督教渐渐被城市化。

[8] 优西比(Eusebius),《教会史》中所载。Ecclesiastical History,A.D.325。

[9] 以是否参加组织来判断是否真正信仰某种教义,是一种典型的以组织生活的整体来取代个体的信仰自由。在这种情况下,信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否参加了这一组织。对此的说明是大主教西普里安综合了救恩论和教会的职能之后的理论:“教会之外无救恩”“若无教会为母,便无基督为父”。在耶稣的教义从口述变成文本之后,对神的信仰,从遵循内心直觉的倾听,变成一种对其留下文本的解读,信徒通过对其中逻各斯所透出的神之光领悟出神对人之言说。但每一个人的理解有赖于其生活经历、感受及知识结构,因而解读可能非常自我,结果引起成员之间的分歧而与教会组织的统一目标相冲突。信仰是一种集体行为,还是一种个体行为?这是一个几乎牵涉所有宗教组织化之后的问题,甚至也牵涉个人与社会的问题。每一个宗教团体都有其基本的目标,以及基于目标发展起来的一套制度来约束其成员行动的组织生活体系。但个体的思考却是自由而不可抑制的。这形成组织和自由思想之间的张力。

[10] 这是民间组织向传统官方组织模仿、学习并借鉴其组织模式的典型例子。此时的教会已经发展成为一个类政治性的制度化组织。

[11] 从罗马大火之后,到君士坦丁皇帝改信基督教之前,基督教一直处于广受迫害的位置,这除了本身思想上的分歧之外,更可能是由于和其他宗教比较,基督教实际上是在更有目的的不断组织化并渗透进官方组织中,以主教为核心的教会组织,在使信仰活动成为一种制度化的组织行为的同时,也具备了更大的竞争力以对抗迫害并完成对其他异端的迫害。

[12] 更好的办法,是在社会制度层面和物质生活层面,提供一个更加富足和公平的社会环境,而不是依靠简单的口号粉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