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二之人工支出: 以战养战之道

1 Oct 2025 at 00:01:31

对中国人寿股份的研究,从最基础的人工支出开始。

对于保险行业来说,经纪人或者招揽保单的员工支出,体现为人工及佣金支出。其他后勤、资产管理公司,虽然并不与保费挂钩,但可以简单的看成配套人员。这一节,便是要观察中国人寿的人工及佣金支出。

根据2010年年报 4P,中国人寿采用国际会计准则,收入确认如下:

  1. 先定义保险合同:承担风险部分确认为保险合同
  2. 根据保险合同,实际收到的保费确认为预收保费,条件满足时,确认为保费收入
  3. 寿险合同,约定分期时,按当期应收,逐期确认计算。
  4. 如一次性(趸交)收费,则全部确定为当期收入
  5. 退保的,退保费计入当期损益。

可以看到,收入的定义,明显因会计准则的不同而变化,比较2008年以前中国人寿A股年报和港股年报,便可以看到 收入 一项的明显差异。同样,在不同保险公司中,收入 的界定,也属于富于争议的内容。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利润为包含折旧和摊销结果,因此,与《鲁泰纺织》系列笔者侧重使用《资产负债表》不同,对于人寿股份,笔者以《现金流量表》为基础,通过重新调整,来衡量收入。

这是因应于人寿股份A股的会计准则而对应的方法。调整方法是:加入应收保费,减去预收保费,得到保费的实足收入。(这被称为 毛保费 )。在佣金和薪水问题上,以当年支出现金,减去上年应付薪水及佣金,这样最终调整成为当年对应的保费和佣金、薪水费用。(这个算法的假设前提是,薪水、佣金、应收、预收保费,都不会拖欠超过1年。当然,或有小部分超过,但比例不大不影响结论。)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应收保费,不是指 期交 的保单后续年份未交费部分,如同前面收入的定义,已经明确指出,如果是期交保费,那么,后续期限的逐年保费收入,是属于对应来年的。现今的 应收保费,是属于保单已经签署,但却因某些其他原因而一时未收上来的保费。比如年底12月底签订的保单,保费已经从银行扣款,却尚未划入人寿股份的账户。

将佣金和薪水合并在一起,是因有时保险公司部分员工和经纪人之间的角色,比较模糊,可以将其合并起来,以考察该问题,也可以将其分拆,以独立考察:

表2-1: 佣金和人工支出

年度 保险合同
现金收入
应收保费 预收保费 手续费佣金 职工薪水 应付
职工薪酬
应付手续
费佣金
剩余
保单收入
剩余保单
/总收入
2003H 55,464 2,705 2,407 12,190 3,766 726 1,072 38,891
2004 148,913 3,738 2,447 12,190 3,819 658 958 134,377 90.24%
2005 159,779 4,673 2,323 12,627 4,405 774 997 144,942 90.71%
2006 179,379 5,734 1,641 14,620 5,083 1,892 1,025 162,623 90.66%
2007 196,582 6,218 2,201 15,947 6,714 3,145 1,131 176,579 89.82%
2008 265,099 6,433 1,811 23,680 7,603 3,506 1,654 237,554 89.61%
2009 275,275 6,818 1,804 23,270 8,774 4,287 1,320 247,798 90.02%
2010 317,288 7,274 1,880 26,632 9,179 4,720 1,944 285,814 90.08%
90.16%

从上表可以看到,人工及佣金的支出,占保费之比非常稳定。2007年及2008年,手续费及人工略高。但是,上述数据实际上有2次重述。

  • 2006年合同确认收入重述。
  • 2008年数据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2号重述。

如果不重述,调整回原来数据,2008扣除佣金后的保费收入比例,实际比2007年还高,并一直保持到2009年、2010年。真正只有2007年是多付了薪水和佣金去抢单。但这反过来,也可以看成是抢到单后,放在2008年初才入账。但整体上看,波动不大。

由于保险公司每年收的保单,会有相当一部分会退保。为测试支出的佣金费用,是否涵盖日后的退保费用,可以将实足保费收入减去退保费用,再来与收入比较,如下表:

表2-2:涵盖退保费用保单收入与毛保单收入比较

年度 保单收入 实足保单 退保 退保后保单 退保后保单/实足保单 减退保后/毛保单
2003 110,928 81,282
2004 148,913 134,377 14,849 119,528 88.95% 80.27%
2005 159,779 144,942 26,562 118,380 81.67% 74.09%
2006 179,379 162,623 28,958 133,665 82.19% 74.52%
2007 196,582 176,579 43,661 132,918 75.27% 67.61%
2008 265,099 237,554 25,485 212,069 89.27% 80.00%
2009 275,275 247,798 23,320 224,478 90.59% 81.55%
2010 317,288 285,814 25,714 260,100 91.00% 81.98%
平均值 85.57% 77.14%
标准差 5.51% 4.89%

可以看到,加入退保费用之后,标准差明显加大,说明人寿的经营策略上,薪水、佣金支出只是与保费收入挂钩,而不与退保支出相关。这在逻辑上是合理的,因为收入即刻计算佣金,而退保则是日后不确定的事,不可能因为客户2年甚至5年后退保而追回当初付出的给代理人的佣金,只能在退保时由客户保单的现金价值减少来补偿损失或者调整比例,(即对客户进行罚款)。因此,这部分不确定费用,改在产品设计的精算假设时处理。

从表2-1,可以看到,在运营上,关于薪水、佣金支出与保费的收入上,人寿股份的经营非常、非常稳定。实足收到保费与佣金及薪水之和完全成比例。(标准差只有0.3%)。按照平均值取保守看,如果根据报表,则人寿每收到1,000元保费,支出大约100元作为佣金和人工费用,剩余900元。这一经营策略,过去7年,从未曾改变。

由于历年应收保费和预收保费也大约稳定,如果只考虑当年对应数据,不考虑应收保费和预收部分,直接比较当年收入和当年人工支出,将薪水拆分出来,可以得到如下表格:

表2-3:薪水-佣金占保单收入比例

年度 保单收入 薪水佣金
总支出
占比 手续费
及佣金
占比 职工薪水 占比
2003 110,928 24,380 3,766
2004 148,913 15,827 10.63% 12,190 8.19% 3,819 2.56%
2005 159,779 17,187 10.76% 12,627 7.90% 4,405 2.76%
2006 179,379 20,849 11.62% 14,620 8.15% 5,083 2.83%
2007 196,582 24,020 12.22% 15,947 8.11% 6,714 3.42%
2008 265,099 32,167 12.13% 23,680 8.93% 7,603 2.87%
2009 275,275 32,491 11.80% 23,270 8.45% 8,774 3.19%
2010 317,288 36,868 11.62% 26,632 8.39% 9,179 2.89%
平均值 11.54% 8.30% 2.93%

可以看到,对应于当年保单收入,佣金和人工支出占比大约在9.8% - 11.54%之间,而与保单类型结构变化关系不大。

这就产生了一个很有趣的问题:为什么会变化不大?如果简单的套用笔者在《鲁泰系列》第十二篇的方法,很容易误解成为,类似纺织业,做一件衣服,配套一个固定比例的棉花和布匹非常合理。因此,卖一张保单,对应于相应的平均人力,看起来合理,但实际是一种错误的思考。

一方面,行业的特性不同,导致生意的性质不同。如同前面一开始便引用 收入 的确认方法中所说明的,该收入数据显示的是保单金额收入,而不是保单单数数量。与一个人力所能售出更为匹配的,可能是保单单数,而不是保单总金额。理论上说,人寿股份公司有近200种保单,具体每年客户购买何种保单,千变万化。加上农村与城市收入差距甚大,因为每个经纪人所能售卖的保单金额,差距甚大,反而人均所能售出的保单合同数量,却可能是在一个稳定数据。因此,简单的认为保单金额与经纪人支出必然挂钩,是一种误解。

表2-4:保险行业上市公司近年来人均产能和佣金收入情况(来源:中信建投证券部)

科目 2007 2008 2009 2010H 2010
中国人寿
个险新单保费(亿) 296 342 293 192 400
佣金和手续费(亿) 161 242 229 140 273
营销员总数 64 72 78 74 71
每月人均新单保费(披露数据) - - - - -
每月人均新单保费(计算结果) 3,866 3,980 3,146 4,336 4,721
每月人均佣金和手续费 2,097 2,817 2,460 3,162 3,218
中国平安
个险新单保费(亿) 165 229 310 259 427
佣金和手续费(亿) 90 118 72 50 88
营销员总数 30 36 42 41 45
每月人均新单保费(披露数据) 5,316 5,423 6,261 10,311 7,922
每月人均新单保费(计算结果) 4,552 5,356 6,200 10,502 7,848
每月人均佣金和手续费 2,486 2,766 1,445 2,041 1,616
中国太保
个险新单保费(亿) 71 68 76 49 91
佣金和手续费(亿) 38 47 56 36 70
营销员总数 20 22 25 25 28
每月人均新单保费(披露数据) 3,257 2,807 2,597 3,305 2,863
每月人均新单保费(计算结果) 2,965 2,567 2,479 3,261 2,702
每月人均佣金和手续费 1,561 1,795 1,848 2,406 2,086

因此,数据对比,需要在行业特征下才能阐释,而不能胡乱套用财务指标做跨行业比较,又或者胡乱跨企业比较。这是常规《财务分析》教程中,学生最容易犯的通病:漠视行业,公司,胡乱套用公式比较。

比如上表来自一家券商的研究报告,如果简单的以数据看,可以看到,单纯比较各家公司的人均佣金支出,人寿最高。但这种比较明显漠视了各家公司卖的是不同保单,利润不同。人均佣金低,反过来可能意味着卖的都是低利润产品,甚至本身保单设计的佣金就是非常低而与利润无关。

另一方面,单从人寿股份一家公司,粗看数据,可以得出人工支出水平是逐年提高。但这不能简单的引申为人工支出受通胀影响逐年提高,并认为,通胀来了,经纪人薪金提高了,人寿股份70万员工,薪水支出压力大了,前景不妙。这是错的,因为保险公司卖保单,不同于纺织公司请女工织布,最重要的是看佣金占每张保单的比率,还得看保单是趸交还是期交。

从笔者前面估算的数据,可以看到,佣金占保单比率,是大致稳定。特别是2007年以后,薪水佣金支出占保单比例是每年逐年略微下降。理论上,如果固定卖一种保单,人寿公司不会去降经纪人的佣金,因为这会挫伤经纪人的积极性,稍微受过正规训练的经理人,都不会想着办法去克扣工人薪水,特别是,这是金融业,而不是血汗工厂。

更合理的解释是,卖出保单金额大了,也即是说,同样一个经纪人卖一张保单,以前可能保费3000,现在可能保费是4000,经纪人赚多了,公司赚得更多,皆大欢喜。下表是人寿股份每年提供的个人寿险和团体寿险,所对应收到保单时,支出给经纪人的费用假设数据。

表 2-5: 人寿保单佣金费用及保单金额(单位:元/每份保单)

年度 个人寿险
下限
个人寿险
上限
保费百分比
下限
保费百分比
上限
保单金额
下限
保单金额
上限
团体寿险
手续费
团体寿险
保费百分比
团体寿险
保单金额
2002 12.5 1.75 % 714 12.5 1.75% 714
2003 10 17.5 1.65 % 2.55 % 606 686 17.5 1.65% 1,061
2004 14.5 19.5 1.50 % 1.80 % 967 1,083 4 1.30% 308
2005 15 22 1.60 % 1.85 % 938 1,189 6.5 1.54% 422
2006 15 22 1.60 % 1.85 % 938 1,189 6.5 1.54% 422
2007 15 22 1.60 % 1.85 % 938 1,189 6.5 1.54% 422
2008 22.5 33 1.59 % 1.74 % 1,415 1,897 9.7 1.54% 630
2009 26.2 5 38.5 1.05 % 1.17 % 2,500 3,291 11.32 1.01% 1,121
2010 30.4 44.5 9 0.90 % 1.00 % 3,378 4,459 13.11 0.86% 1,524

2008年以前数据,来自香港年报,2008年以后,来自大陆年报。可以看到:

  1. 个人险部分,每份经纪人真正卖出的保单的金额,从2008年以后,是逐年提高。这即是林森池所说:

    人寿公司的业务,是真正的抵抗通胀,
    不需要像织布厂一样,要努力去吸引顾客,才能提高衬衣的卖价,相反,随着通胀到来,金钱贬值时,顾客会主动购买更大额的人寿保单,水涨船高,公司营业额便可节节上升,这一点,是保险行业优胜于带工厂的地方。

  2. 佣金支出占保单收入的百分比,2008年以后,是逐年在降低。这即是前面所指出的,由于保单金额提高,经纪人赚多了,但保险公司赚得更多,因为实际付出费用,占保单金额比例小了。从上述这个例子,说明分析公司,要具体公司,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简单的套用各种财务分析比率方法便胡乱比较一气,这是大错,也是笔者所见,初学财务分析者的通病。

下面再来探讨这一 佣金占保单比率大致稳定 的问题。理论上,保单的渠道、费率、品种的不同,对应的保单佣金及人工支出,变化会非常大,而不会维持一个相对固定的份额。比如一些通过银保渠道卖出的趸交短期保单,佣金比例可能很低至1 - 2%,而20年期交的终身寿险保单,佣金可能达到20% - 40%以上。甚至有些还分多年支出,比如首年佣金提取所交保费的35%;次年提取25%;第三年15%;第四年5%。第五年至交费期满,不再提取。而同一品种,尽管同由经纪人卖出,如果一次性趸交,可能经纪人便只获得5%的佣金。所以,如此千变万化的情况下,为何汇总起来,在数年间,却出现这一比较稳定的固定比例?

笔者认为:这不是简单的巧合。一个可能的解释是,这个固定的人工及佣金11%的比率,可以看成管理层的一个经营计划。即是说,公司管理层通过用这个比例来调控全年的人工佣金支出与保单收入,这个比例数据,正是一种跨年度平衡的结果。举例说,某一年,银保渠道趸交佣金低,产品畅销,造成当年保费收入高,于是,管理层便支出更多人工佣金预算,用于激励经纪人去推销更多更高佣金的期交长期保单,通过该预算来平衡趸交和期交的关系。

相对应的,如果一开始期交长期保单卖得好,虽然从长远上说,内含价值及利润有益,但短期账面保单收入和利润可能很难看,因此便需要多做一些低佣金的保单来充数。这一比例,正是管理层操控各子公司运营的指标工具。(读者无妨想一个问题,如果你是公司管理层,面对分布各地的各个子公司,70万个员工,你会用什么指标数据来衡量他们的绩效?)

笔者用下面这个简单的模型,来说明这一问题:假设人寿股份的保单类型只有2种:

  • 一种是佣金3%的趸交产品,卖出金额为A。
  • 另一种是佣金20%的10年期产品,卖出金额为B。

如果管理层刻意保持这2者的总佣金支出为总售出金额的10%。

于是便可以得到如下方程式:$$A * 3\text{%} + B * 20\text{%} = (A + B) * 10\text{%}$$ 这是小学数学,不需要学习精算师的精算技能,很容易便可以计算出B = 0.7A。

进一步的,下一年,如果管理层推出新产品来代替旧产品,将产品B的期限,从10年变成20年期交。而对应佣金支出变成40%。同时,刻意保持该总金额佣金成本10%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得到:$$A * 3\text{%} + B * 40\text{%} = (A + B) * 10\text{%}$$ 于是,得到B = 0.23A。

对比这两个年限,可以看到,如果当年售出了趸交的A的保单金额不变,第一年,加上期交部分,总金额是1.7A,而第二年,总金额是1.23A。这两者的保费收入差距,是38%。这样一种差额,显示了保单的变化。但由于期交仅是占小部分,同时,保单分摊到20年去的话,对于未来20年的总利润变化,累积影响并不大,但由于该种变化集中在第一年完成佣金支出,才会出现这种38%的差别。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市面有2种错误的分析方法,1是简单的考察保费收入的增长来看待人寿股份的经营业绩,而没有重点去分析保单收入的品种及结构。2是用一种简单粗暴的办法,将保费总收入去除员工人数,得到每个代理人的保费收入,这都是很容易造成谬误的方法。因为,在未能确知品种、期限、金额的比例之前,变化的区间非常大,用这种简单粗暴的方法,得出的结论是非常非常可疑的。

这就是尽管笔者经常跟读者说,要认真学习财务分析理论,却不主张读者在学了一套理论之后,便胡乱做各种财务指标比较的原因。投资之道,重在因地制宜之变通。财务分析,也是一样。不可见到什么麻雀,都动用屠龙刀的。

再往深一层想,由于期交的保费要等到日后才收到,但实际的人工费用支出,已经在当年的利润表上的提前支出。而在保单收入上,未来不需要支出佣金部分的保费收入,当期却没有显示出来,如果通过这种方式来保持该数据的平衡,便意味着当期利润的被压低,或者说后续总体长时间经营下,利润的被隐藏,只有随着时间,该部分利润才会慢慢释放出来,因为后续的长期保单,如同前面的例子一样,20年保单,第5年后,便不需要付出人工佣金支出了。这会造成早期保单在现今的会计准则下的亏损,在《保险学》上,这被称为 盈余损耗。这一问题,留待后续章节继续处理。

当然,作为外部小投资者,如果人寿年报不披露更多的业务数据,是不可能进一步分析求证,更难知道人寿管理层是否真的按照这种方式来经营,笔者只是纯粹从数据推测判断而已。

如果事实果真如此,便可以看出保险公司的运营方式是:通过一些畅销产品,用低成本,比如银保的方式,大量售卖,扩大资产规模,然后根据对应获得的保单收入大量现金流,预算一个固定比例的成本支出,使得有更多的现金预算,用于发展长期、甚至终生的高利润产品,由此锁定未来期交保单数量。于是,日后,当银保渠道的某些品种不再畅销时,由于有先前累积保单保底,可以在不需要增加人工支出的情况下,便能够保持资产规模继续扩张。这就是一种滚雪球式的 以战养战 之道。而作为管理层之控制指标,就是这一稳定的人工费用支出比例。

亲爱的读者们,在看到前面半篇,得到一个稳定比例的人工支出比例时,你会想到后面这一结论吗?这是福尔摩斯的工作,赶快推荐一下吧,笑!

Michael Chen 201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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