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哲学文本
附录M 产权及奴隶制
按照费雪(I.Fisher,1923)的观点,产权不是有形的东西,产权不是物品,而是抽象的社会关系。沿着普通法的观点,新制度经济学将这种社会关系表述为所有权、使用权和转让的权利。1
一切产权的基础是人权,必须有独立的自由民存在,才能进而谈论人之私产。奴隶制是一个极端典型的例子:在奴隶制中,奴隶没有人身自由。法律意义上,奴隶没有关于自己的产权,他们的产权属于奴隶主。在希腊—罗马时代,奴隶被看成一项物品可以在奴隶市场上交易。在美国南方,南北战争以前,奴隶被认为是奴隶主的财产。如果奴隶的生命被法律剥夺,那么,奴隶主可以从国库获得相应的金钱补偿;任何奴隶都不能签订有效契约;奴隶不能有合法婚,即使得到主人的同意。这种传统和希腊—罗马一脉相承。
在历史上,不同地区奴隶制以不同面目出现,并不是只有皮鞭和炮烙才成就了奴隶制。无论是古代罗马、南北战争前的美国,还是当代,只要是公民缺乏基本的人身自由的国家,都可以看成一种奴隶制政体或其变种。奴隶制可以建立起强大的军事帝国(如斯巴达),达到非常富裕的程度。2 但是,奴隶制国家的存在,是以整个国家的财富和强大,来满足少数人的欲望。所谓国家的强盛和富强,只是少数独裁者欺骗广大被奴役者的说辞,用以教导被奴役者安心忍受生之苦难的宗教而已。
废除奴隶制,源自一种关于人平等的信念。在古希腊,梭伦废除了本国债务奴隶,但却没有废除奴隶制。奴隶,在奴隶制中,一直没有被看成人,只有等到关于人人平等的信念和涵盖的范围,扩展到奴隶身上,废奴运动才获得伦理和信念上的支持。1776年的美国独立宣言,以一些著名的扼要语句,表述了人生而平等并且拥有天赋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这样一个信念,这些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证这些权利,人们设立了政府,政府的正当权力只能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这个宣言,相对于传统的对国家和政府的观念,乃是以契约的形式——立宪来保证公民的权利。但是,在这个宣言中,默认的,奴隶并没有被看成人而包括在公民的范围中。一直要到南北战争之后,奴隶制在美国才不再是一种合法存在。
奴隶制度能够不经过战争而自发消失,这是经济学家感兴趣的话题之一。当奴隶被看成一项物品在奴隶市场上交易时,奴隶主作为商品的拥有者,会根据奴隶的市场价格决定提供给奴隶的食物和健康待遇。按照经济学的观点,废除奴隶制度的有效途径,是制止奴隶贸易,而不是片面的去照顾某些阶层。梭伦废除了本国债务奴隶,却间接导致了去其他国家劫掠自由民,强迫其成为奴隶。不断的战争,一方面增大总体开支,另一方面提供了大量奴隶的供给,使奴隶价格变低,其结果,是导致奴隶生存条件的恶化,引起大量的奴隶暴乱。3 这便是照顾了某些阶层,却导致了其他阶层的情况更加恶劣。
1977年,巴泽尔分别考察了美国南部和西印度群岛的奴隶社会,按交易费用的观点来解释奴隶如何通过赎买成为自由民:奴隶在法权上属于奴隶主,是其主人财产的一部分,因此奴隶主可以全权支配奴隶的劳动并拿走全部产出。但是奴隶是一种主动的财产(full-fledged property),不但会跑,而且事实上控制着劳动努力的供给。奴隶主要在强制条件下调度奴隶的体力和劳动努力,即使支付极其高昂的监控(supervision)和管制(policing)成本,也不能尽如其意。为了节约奴隶制的费用,一部分奴隶主会善待奴隶,实行定额制(quota),允许奴隶在超额工作量后拥有 自己的
私产,以致一些能干的奴隶积累了财富,直到最后买下了他(她)自己,成为自由民。4 这是一种纯粹的通过成本进行比较的经济学模型,由于监督成本等交易费用的存在,奴隶可能慢慢会被允许积累财产直至赎买自己的自由。周其仁进一步指出:
即使撤去‘自由社会’的局限条件,人力资本只属于个人的命题仍然成立。这在任何社会制度都一样。5
从经济学观点看,成本分析模型提供了一个路径,说明了奴隶制如何不通过暴力而能够被自发废除,奴隶如何通过赎买而成为自由民。
很大程度上,经济学家都常很天真的为他们所构想的模型本身的方法论所限制。所以,当用成本模型来解释奴隶制时,并不需要南北战争和暴力革命,而只需要通过市场交易和理性的交易者,制度便会自行变迁,但这却常忘了计算这个过程所需要的时间。如同凯恩斯说的 长期下,我们都死了
,从罗马的奴隶制持续到美国的废奴运动,中间隔了足足千余年。在美国,事实上,是南北战争真正废除了奴隶制度,而不是其他。
奴隶问题,是导致南方庄园主试图脱离美国联邦政府的原因之一。如果无偿废奴,将导致奴隶主丧失这些收入。日益高涨的废奴运动,使奴隶主严重地担心他们财产权的安全。而一旦国会被城市居民和废奴主义者所占据,并投票通过废奴的法律时,他们的财产,将会在法律的名义被合法的剥夺,所以南方庄园主要冒险脱离联邦政府。同样,基于对他们财产的顾虑,奴隶主并不主张奴隶贸易以及从外地进口奴隶,因为这样会降低他们财产的价值,尽管这同时能够增加他们在众议院的权力。6 所以,当国际奴隶贸易问题在实际中被表决时,南方的任何一个州都没有支持恢复奴隶贸易。
尽管如此,南方却没有如巴泽尔的理论所显示的,大量奴隶通过慢慢积累财富而将自己赎买成为自由民,由于奴隶是一种终生劳动资源,而奴隶的子女,也被看成奴隶主的财产,从而,奴隶的贴现值非常高,而对奴隶的监督成本要远低于奴隶的终生价值,特别考虑到在管理大量奴隶,监督成本能被大量节约的情形时,奴隶主会善待奴隶,改善其健康,增加其价值及产出,却不会主张废除奴隶制。
从经济学角度看,对于理性的奴隶主,可以通过赎卖的方式弥补其损失,联邦政府以市价购买所有的奴隶,这约需要27亿美元,然后宣布解放,同时将其遣送回非洲并重新安居,这约需要另外的3亿美元,其他的折中方案有渐进的解放方式,以数代人的时间完成这个过程,并将成本节约到5.5亿美元。7
但这只是事后的估算,其限制条件是,必须一致的同意采取这种成本核算模式,以及存在一个全能全知者以清晰的估算并比较各种方案的成本。实际发生的情形是,在南北战争之前,如何解放奴隶,从没有被南北方真正讨论过,奴隶制已经发展成为一个意识形态问题。南方的州决心要从北方分离出来,拒绝任何妥协的条件,也不寻求伤害的补偿和法律的变更。
1862年,林肯签署了废除南方境内奴隶制的总统令——《解放黑奴宣言》,然后,在1865年,《宪法第13修正案》宣布奴隶制非法,但却没有提供任何补偿。由此,引发一场纯粹基于信念的南北战争。这一场战争,尽管因废奴运动而起,却可以被看成 南方的利益
与 北方的信念
之间的冲突,而真正引起冲突的,是北方的信念和南方信念的不同。北方的信念,如同阿克顿勋爵明确指出的:
奴隶制度是反对民主制的。首先因为它在人类中建立不平等,其次因为它使一些人习惯去统治无法支配自己的另一些人。它产生专制,这是普遍真理。8
废奴,成为北方的一种信念,这种信念,在北方有一个大党支持,它宁可放弃联邦也决意使美国摆脱奴隶制,使林肯总统不惜国家分裂,也要实现普遍自由的道义。但对于南方来说,这场战争已经不是奴隶制度本身或是奴隶利益补偿的问题,而是联邦政府对于州权力的篡夺。当政府以专制的手段来进行战争以满足主政党的信念时,却促使另一个政党更重视州权和自治。奴隶制从华盛顿时代缔造联邦政府时便已经存在,对于南方庄园主来说,对于这一制度的坚持,并非出于如何固执,而是因为它已经成为南方权利系统的一部分,对于南方的爱国者来说,这是某种独立和自治的象征。这种信念上的冲突,最终以战争形式来解决。这一场战争的结果是,奴隶主丧失了他们数代人一直以来所拥有的对奴隶的产权和相应的权利,而奴隶,则被解放为自由民,获得平等的权利和自由。整个战争的成本约66亿美元,并同时造成超过100万人受伤或死亡。是所有可能解决奴隶制问题中的最昂贵却又低效率的方案, 但却是现实中真正结束奴隶制的解决方案。9 由此,过去的奴隶们,获得了一切产权的最基础部分——人身自由权。
从一个广阔的立场看,奴隶制的争拗和最终以南北战争来解决这场争拗,乃是《独立宣言》中关于人生而平等信念的延续。这是信念和思想改变社会现实生活的例子。当后世的独裁者,以南北战争为例子,为自己不放弃武力而试图以战争完成所谓的统一行动而辩护时,却忘记了信念的背后,是道义的存在。10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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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实质上,只要存在相应的这些权利,那么,便存在产权,与社会形态无关,出现在资本主义社会,也出现在其他社会形态,除非这些权利在某种特定社会形态中被剥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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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美国南北战争之前,奴隶的资本价值(包括未来净收益)构成了南部的大部分财产,1860年,达到约27亿美元,相当于美国同期工业投资额的3倍。(参考《新美国经济史》P.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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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参考本书第1章第4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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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巴泽尔,《产权的经济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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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这个特别机制,人力资本的产权私有性在各个制度结构里都不可能被取消。即使在设想中的社会主义社会,一切生产资料(即所有非人力资本)都归了公,人力资产仍然归个人所有,也就是私有。把这一点阐述清楚的,不是别的什么
资产阶级经济学家
,而正是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这部被称作成熟的马克思主义著作
的小书里,马克思讲到在他理想的社会主义社会里,还要默认劳动者不同等的个人天赋,从而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
,还必须保留按照劳动者实际提供的劳动来分配消费资料的资产阶级法权
。虽然这个构想,现在看来还是没有办法实现(因为一切生产资料归了公,消灭了商品生产以后,要拿劳动小时
来计量每个人的不同劳动贡献,除了在一个非常小又非常简单的社会
里,根本不可操作。但是马克思的这个思想实验
,说明,即使把非人力资本的公有化程度推演到不可实际操作的高度,人力资本的私有性还是挥之不去。(周其仁,《企业理论和人力资本》《人力资本的产权特征》) ↩ -
一个奴隶被计算为3/5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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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美国经济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P.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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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史论》,阿克顿著,南京:译林出版社, 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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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独裁者来说,武力战争,可能是最快而可能成功的改变其奴隶制度的方法,类似的例子,出现在此后美国对伊拉克的战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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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中国总理朱镕基在访美期间,用美国南北战争为例,说明中国有权像美国南北战争一样,用武力对付台独势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