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哲学文本
附录D 制度与文化的博弈机制
古德纳夫(Goodenough,1957)提出,
文化不是一个物质现象,它不是由事物、人、行为和情感构成,而是它们的组合,文化是存在于人们头脑中的事物的行事,是人们洞察、联系以及解释这些事物的方式。
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évi-Strauss)将文化理解为一种共享的符号系统。[1]格尔茨(Clifford Geertz)进一步,指出, 文化
作为社会成员共有的交流体系,存在于人们之间,而不存在于人们头脑之中。
韦森说明:当哈耶克指出
个人几乎像遗传的本能那样无意识地习惯于遵从习得的规则,由于在两者之间有着复杂的相互作用,以至于我们无法对这两者做出严格区分
时,哈耶克的 习得
,几乎可以说就是指格尔茨的 文化模式
。进一步
如果按照古德纳夫、列维-斯特劳斯、格尔茨的思路,将文化看成为某一人群所共享的、社会的传承下来的知识和意义的公共符号交流体系,就能轻省的将由个人的习惯、群体的习俗、工商和社会惯例以及法律和种种制度,视为文化在社会实存体系结构商的体现、固化、显化和外化,而反过来,一个社会的文化体系则可看成历史传统背景下人们交流中所形成的观念性镜象。[2]
从而,可以将 文化
做进一步区分:外在的部分,是现实的制度变迁,内在的部分,是关于制度的信念。 文化
按照泰勒式的定义,实际上只是一个概念而已,所以奢谈文化者,很容易便变成 文化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
,最终却不具备任何可操作性。内在信念的文化必须外化成为真正的制度运作,才能体现出来。而制度变迁,作为一种可观察到的博弈结果,在博弈的过程和博弈行为者的选择过程中,显示了博弈者的信念。
常规而言,文化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在哈耶克自生自发秩序中,文化被视为维系制度稳定的演化基础。培顿·扬在《个人策略与社会结构》的序言中说:
我认为制度是由许多个体积累性经验经过长期发展而出现的,一旦它们互相作用结合成一种固定期望与行为模式时,一种制度便产生了。
一方面,文化指向人对社会的认知,每个社会人的直接生活空间,并不是生活在抽象规则中,而是生活和个体和物质的实在世界之中,人们通过社会交流和社会博弈,生成和积累关于 自我如何成为自我
的知识,而这一系列由经验、理解、意义、语言、信息所构成的知识及观念体系,便成为每个人自己对自己的行为选择的判断,和对他人的期望,整体上,形成此群体的文化模式。另一方面,假定其他人不变的情况下,做和过去相同的选择,可能是最优的,而人则可能依照过去的惯性而进行策略选择,这使得文化可能通过符号系统和现实生活而自我复制。这可称为 信念自我复制制度
。[3]
如何打破这一循环?按照青木昌彦的观点,作为维系博弈重复进行处于稳定均衡状态的信念系统,一旦发生认知危机,便有可能导致大规模的制度变迁,制度能否被接受,与博弈参与者的信念认知有关。而任何变化,只要能引起信念认知上的变化,均可能引起制度变迁。青木昌彦区分出一系列的因素,包括外部诱导性因素和内部的积累性影响,[4]均可能导致这种信念认知危机。[5]
从这一角度上说,教育和其他国家的案例,由于可能影响此在的博弈,从而,信息、媒体的开放,无疑将带来更大的制度变迁,而这种变迁,由于更充分的体现了博弈者的选择,可能是累积危机最小的变迁。从而,对媒体、信息进行管制的背后,是对现实既得利益和权力进行变革的恐惧。
注释:
[1] Shared symbolic systems of cumulative creations of mind.
[2] 韦森,《文化和制序》。
[3] 试图通过读经而复兴儒家思想和社会,则是试图通过符号系统重新复制过去的社会。
[4] 青木昌彦,2001。外部环境变迁如:
- 新的技术创新(如电视、电话、互连网的发生及民用化);
- 封闭的经济交换域与外界扩展的市场交换域接触(如改革开放);
- 外部冲击:人们意识到与外部的明显差距;
- 相邻国际域出现大规模制度变迁(如苏联解体,日本投降);
- 后果函数的政策参数发生巨大变化(比如早期的粮油制度,后期的暂住证制度、户口制度)。
内部的累积因素包括:
- 累积性后果导致资产、权利和社会角色分配的不平等,规则的合法性受到质疑;
- 现存制度安排中的变异数量及能力已经达到一定显着程度。
[5] 危机变迁带来的影响,是突然的冲击,比如通过某些事件,三年自然灾害、长江决口,而显现了现实制度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