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节写到,在会计准则上,人寿股份每收到1,000元毛保费,即时支出100 - 110元做佣金。这一节,讨论运营费用。
要让公司运营起来,灯油火蜡,各种开支必不可少,按照2010年年报附注52,这一系列开支,涵盖固定资产折旧、维修、员工出差、广告宣传,甚至还要交费给保监会。从该费用清单可以看到,2009年、2010年,年年都交2亿多给保监会作茶水费开销。(衙门可真赚钱!)另外还有近6亿也是交给保监会,做保障基金用,即如果乱卖保单,亏损破产,便由保监会接管,来处理核销这部分坏单。(按照条款,总资产的6%封顶,按照2010年总资产数,就算日后不再增加,846亿,还要收取很多年。)但资金来源,却是人寿的真金白银。这两笔加起来近8亿。这项支出,类似于税收,属于买路钱,几乎每间保险公司有这项必不可少的支出。但从报表分析角度看,将其作为支出,逐年从利润表中扣除,总好过将其作为类似 土地使用证
一类的 无形资产
入账,再由管理层选择性摊销来得好。当然,实际上,在会计方法不将其作为资产,乃是因为逐年均需支出,如果是在开业的一次开办费用,便有可能作为无形资产入账。这纯粹是会计上的法则引起。
人寿保单,除了通过经纪人逐张保单卖,近几年大头是通过银行卖,特别是分红型两全险,即所谓银保渠道产品。自从保险公司在90年代的长期承诺固定高息产品产生 利差损
以来,保监会便将产品定价和佣金比率管了起来,每项产品要推向市场前,均需由保监核准,这是学习美国大部分州的做法。同时又管住佣金支付的比例,不允许保险公司人员直接提高支付给银行、经纪人的佣金。保险公司要和同行竞争,让银行多卖自己的保单,便只能以广告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等项目出账,但这又属于违规操作,常常被保监会监督检查,但经营上,各地分公司,从激励的角度,达标时,可以得到一个更高奖金,于是,当差之毫厘便可以达标时,时常有发生这种费用支出。这一笔账目,一方面以现金形式在流量表出现,另一方面以开支形式,在利润表出现。要观察是否变相加大了佣金支出,便需对比观察这两张表格的该项数据。
所以,财务会计三张表,正如林森池所强调,一定要三张一起看,才看到立体构图。会计的好处,便是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下表是历年该项营业费用和保单对照表。笔者不使用利润表中的支出,而直接适用现金流量表的营业费用项,是因为现金流量表的实际收入,是由一系列实际真金白银支出所构成。无论保险公司如何核定确认具体的 收入
,银行账户上的现金的收入和支出,相对更真金白银,而需由外部审计通过的。
在处理数据之前,需先研究会计制度。中人寿是2006年在底在A股上市。上市之前中的营业费用一项,执行的是所谓《中国会计准则》,包含工资和折旧。到2009年初,由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令到2008年保费数据重述的同时,现金流量表中的营业费用,也不再包含折旧和人工开支。
由于人工开支和佣金支出在上一节已经合并处理,而折旧实际上属于企业可以调节的范围。所以,有两种做法可以考察该项费用。第一种是保持2008年以后数据不变,把2008年以前的营业费用扣除工资及折旧项,直接比较其他费用和保费的关系,这种考核的好处,是能够直接反映保费和营业支出之间的关系,同时,对于未来年报数据,如果会计入账方式不再变更,便可以继续沿袭比较。
另一种是保留折旧,将折旧看成维持企业运营之必需维修费用,扣除人工支出,但需要将2008年后的费用,重新加回折旧得到下表:
表3-1 保费与运营费用(百万)

可以看到,由于2008年以后已经采用新会计准则,因此,如果以新准则为基准,营业费用/毛保费
大约平均值为3.64%,就算重新调整2008年保费收入之后,大约也维持在3.6%水平。2007年除了比较保单收入的薪水支出略高之外,同时费用支出也略高。可以认为是管理层调节利润,加大2007年费用,或者是将部分收到保单收入预留到2008年。这印证了林sir在访谈中,对2007年底所努力激励得到的部分保单,预留在2008年入账的传闻。但整体上,对于一个周期考察来说,该种调节对数据核算影响不大。
同时,如果将折旧看成非支出不可的维修费,该比率也稳定在0.5%。尽管该笔开支实际从未曾支出,只是直接将房子折旧而已,更不考虑在一个长期通胀环境下,房子还可能会升值而不是折旧。但从保守估值行为上说,直接扣除该项折旧,令到数据及估值更为保守。
因此,将这部分和上一节合在一起看,人寿股份公司,在会计上,扣除人工、佣金后的每年营业费用,在过去7年,一直维持在如下水平:收入1,000元,扣人工佣金110元,扣运营费用36元,扣折旧费5元,实足收入保费849元。这是真正扣除了各种运营费用之后的实足毛保费收入和支出,真金白银。在人工费用支出、佣金支出的比例政策上,非常稳定。过去几年并没有任何变化,
这也说明,数据一定要放在长周期才看得清楚,如果分析师如果在年报出来之后,单独拿该年数据去和上年、前年比较,考察费用增长幅度,以解释利润变化,是毫无意义的。因为费用支出是从一开始做好预算,反而保费收入,是基于费用预算下的调节结果。市场分析师常常由 收入
对比 支出
以解释 利润
,实际上是一种逻辑错置,或者说,墨守会计准则,而不懂得将其应用于具体行业时的变通,如果市场因此导致股价大幅波动,则更可能是错价。
需要指出的是,在该系列费用上,看不见类似其他行业的用以投入科技更新的研发费用或者资本化。常规情况下,其他行业的科技资本化,多数体现在设备、电脑、软件、研发上的资本化,对于人寿公司来说,这部分是聘请高薪人才,以对各种保单的各种可能概率进行精算,又或者更进一步,派遣大量调研人员以对各地区人口寿命及具体情况进行更加详细的了解,以使精算假设更贴近现实。
按照国外经验,当行业竞争复杂时,人寿保单便需设计得更加千变万化,比如说,在基本的保单条款上,增加大量的可选择性的附加条款,以适用市场需求,而这又需要一个更加复杂计算系统的科技投入来计算模拟各种假设,以使保单设计时的精算更接近未来的现实。
又比如,当客户投保了保单,要上网查询逐年的分红,或者更加有效的在线互动,同样需要构建一个服务平台,这些均是人寿保险行业的资本性开支。但该科目目前未曾出现在会计报表上,在运营费用上,也未见踪影,意味着实际上现在的市场,仍未达到该种需要进行精细耕耘的激烈竞争程度。
这一849元的收入,为保险公司实际上收到的可使用 实足现金保费
,(这是现金流量上的可使用保费,而不是保险学意义上的 净保费 Net Premium
,纯会计上,将其扣除保单最终赔付支出后所剩余,再加上投资收益分红后的剩余,便是人寿公司的税前纯利润。
Michael Chen 201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