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前述国寿的分类方法,财报的基准单位是保单组,因此,要对个人业务做进一步分拆的话,最直观直接的办法,是将已经归类的保单汇总收入,逐层分拆,还原成为更具体一层的保单组单元。由于不同险种的保单,种类繁杂,而按财报险种所列分类,进行考察,是一种符合常识而且简易直观的办法。
蠢材T自以为聪明,挠破小脑袋,找不到办法,便试图去另外独立寻找出一套数据来分析,这实际是一种小聪明。寻找其他数据,一是数据不全面,没有经过审核,统计口径不一而零散,无法作为分析基点,更多是一种管中窥豹式的抽样而已,其结果是以偏概全。财报编制,是遵循会计准则而来。该种通用会计准则,或许对某些门类,某些行业,并非完美。但可以说,经历了多次修订之后,其背后,必定有其用意及好处,同时,财报所遵循的规则,是由会计委员会所审定,被认为足够勾勒显示基本框架的数据。绝对应该是一切分析的基础和起点。而且重点是,财务报表三套表的数据,是存在勾稽关系的。因此环环相扣,可以看出问题。
对于个人业务,可以有很多分类法,比如说,按险种,可以分为长期寿险和长期健康险。传统分类方式,是划分为个人定期、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年金和长期健康险五个项目。基于每一种险种,又可以各自叠加不同的红利分配条款,从而变化出万能险、投连险、分红险,这些被称为新型保险,尽管实际上在国外早已流行多年。由于精算限定及保监会规定,并非每一险种都同时可以叠加上所有变化,比如健康险因为精算问题,就被保监会限制不能叠加分红险。
其他的分类方式包括,在保费收入上,可分为一次性趸交、多年期交等。按满期给付方式,则可有六年、九年、十六年等等一系列不同方式,每年新险种增加,伴随缴费方式及满期给付方式,遂变化万千。如果按渠道来源,可以分为营销员个人渠道,代理机构渠道,比如银保、邮政渠道等。如果数据更加具体,还可以按地区,区域,比如说城市或者农村,甚至具体到某个市、区县进行区分,统计处理。
大致上,市面各种媒体或者分析者,经常根据所处理的主题,选择合适的分类方式。但由于很多媒体从业员,或者分析者,实际上并不完全清楚的理解,各种不同分类之间的对应区别,有时会将不同类别的险种,混淆起来并列比较,并得出自己的结论以及论断。如果分析者缺乏常识理解,从报章抄抄摘摘,引用其结论做分析,便会发生错误。相对来说,保险从业员会好很多。而证券分析师,则需要将各种数据中,重叠部分剔去,才不致重复。
事实上,这些分类方式可以并行不悖,一种险种,可以在不同的分类方式下,列入不同范畴,又或者同时相互交叉,比如说,国寿鸿丰5年期趸交两全寿险(分红型),便可以分属于:生死两全、寿险、趸交型、分红型、银保渠道、5年满期型。因此,如果重叠入账,便会令到数据变大。
分类学的方法,实际是源自生物学的残余。基于生物系统的 taxonomy,是试图对已经实际存在的物种或者生物基于某些基本特征进行区别,由于生物的演变,是一种非人工设计的达尔文式渐变,从而,部分边界处的界限,不可完全清晰准确划分。(见笔者之前《历史哲学文本》第一卷。)
但人寿保单则不同,保单完全是一种工程学、人工设计,而非生物系统的天然渐变。因此,分类上可以非常准确直接分割,清楚界定。上述各种不同的分类方式,实际均是对“个人保费收入”这一整体,进行不同方式的切割而已,尽管每一种切割方式背后,都意味着对一张张具体的保单,用不同的类别,分类统计。但个人保费的总量,并不会因为此种不同的分类方式,而导致有所不同,除非是会计准则引起的重述。即是说,无论如何划分,汇总起来,必定是一个统一数据。如果数据不统一的话,那么,必然是计算、分类、汇总时有所遗漏或者重复。
对于国寿的保单系统来说,就保费收入等现金记账会计项目而言,一个基础的 ERP 系统,便可以根据设定的参数,类似于EXCEL中的分类筛选,便可以进行独立统计,而不影响其他的分类形式,反而精算就略微复杂一些。这类似于生产管理的ERP,可以根据不同需要和分类项目进行统计,但最终总体上,如果归类划一完备,那么其最终结果总和应该相等。
但对于外部分析者而言,由于国寿并没有完全开放所有保单信息、数据库给投资者,只是逐年提供一个统计、汇总数据。同时,每年统计表达的数据,又常根据会计准则重述。因此,分析者只能基于一些现有连贯的基本分类形式进行处理。这一方面是可以最大化的利用公开财报数据,另一方面,是如同韦恩·奥普顿所指出的:
实际上,在我的职业生涯当中,我认为针对一个个人来测量风险是不可能的,只能够针对一群人做保单。我不清楚对于我这个个人而言你怎么测量我承担的风险?
所以,财报中诸如保费等,必然是一种统计数据,而不是单独一张保单。顺便说一句,以保单为基础,进行拆解,是笔者一开始所构思的,当日构思这一方法的目的,是用来演示保单的构建原理,以理解其构建逻辑,而非用来简单直接的核算具体的年度利润。目的是如同前节一样,探讨其背后的设计理念。只有搞清楚其原理之后,才知道其中设计的原则,最终去理解公司运营并衡量其利润和价值。
但蠢材T道听途说,找不到正确的答案,便胡乱演绎,直接用来核算实际利润。这是一种错误的使用。原因是,和 DCF 严重受折现假设影响一样,模拟只是模拟,投资者要考察的是实际运营。保单精算,实际上仅仅是一种设计而已,分析者不但要看到设计,也要看到实际运营与设计上的差异。以此种精算之法,来估算实际利润的话,那么,所有保险公司均卖同类保单,公司与公司间,又有什么差别?如果按照保单直接计算,那么公司运营又有什么意义?某T试图剽窃未遂,狂妄自大,在笔者之前只贴了《卷一》之后,便狗尾续貂,号称 擦屁股
,殊为不敬,然后由跟屁虫熊熊贴出,自以为是。
结果几年过去,仍然摸不着北,殊可笑也!笔者故意几年不贴,结果发觉其不断自打嘴巴。在国寿研究、乃至保险业估值问题上,笔者起码发明、发展了4 - 5种方法,进行计算研究。但市场上这帮蠢材,连一点正确方法的皮毛都没摸到,妄自尊大,殊可笑也~!
过往几年,笔者微博,见妄人甚多,前恭而后踞,初见以为天人,索求未遂,则反口嘲讽,悔不当初。卑鄙如此者众,实黄种猪典型也。某球上的读者,相信也99%以上此类人士,哈哈~猪,直接打脸!读此文的读者,无妨先找个镜子,先自己啪啪两巴掌再看下去,哈哈。
国寿的年报,2013年以前,将个人保费收入,根据传统分类方式,划分为定期、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年金和长期健康险五个项目。其中,短期健康险列入短期业务,长期健康险虽然独立列出,但精算上按寿险处理,因此一并归入到寿险数据中。2014年以后,国寿修改了附注的个人业务列示方式,改为寿险和长期健康险。
下表是按照上述划分方式,历年的保费收入。
表35-1 各险种占比

可以看到,从2002年以后,主要是以两全寿险为主,每年收入占总个人保费约73%,大致上非常稳定。而定期寿险,是在2008年以后才开始增长,但实际占比甚微,除了2013年突增之外,其他各年均收入甚低,在整体国寿经营的利润分析上,完全可以忽略。
2007年以后,年金保费收入增长快速,从2007年的约11%增长到2011年的14%。2015年甚至达到32%,2016年达到38%,因此,(2015年后,笔者增补了一节探讨《年金》的,专门对年金进行探讨)。同期的终身寿险,则增长缓慢。到2010年底,大约只占12.5%。下图显示的则是2000 - 2014年的汇总平均比率。
图35-1 各险种平均比率

这些变化,说明在不同市场环境下,不同类别的险种,受欢迎程度不同,也说明过去十年间,人寿股份能够根据市场的不同需求,陆续推出不同的险种来满足客户需求。2009 - 2014年,是一个独立的周期,各险种保费增长几乎停步不前。保费缺乏增长,估值当然受压。所以,过往这个周期,从2009 - 2014年,跟随林sir或者各种大仙投资的,恐怕收益都不算太好。
2015年开始的年金,则是一个突变,这个突变,实质上,显示了国寿已经清楚的知道,分红险有问题,特别是银保渠道,需要改变成年金搭配保险的形式,才好推销。所以,2015年开始,又是一个新的周期的开始。年金的大量销售,达到38%,险种不同,公司利润构成当然不同,估值和业绩衡量当然需要重新估算。而不是一味刻舟求剑。
这个留待后面《卷五》、《卷六》再行详细探讨。笔者这一系列文字,本来写于2011 - 2012年间,因为各种蠢材索取未遂,笔者延后发表,从而也随之修订,修订过程,也是更新监察公司的过程,由此又指出2015年 - 2016年,年金的出现是一个突变。此处,也是显示 监察
的功力~
从上述表格可以看出,数据拆得越细,问题便越明显,如果不是沿着一个系统的思路将数据拆出来,在国寿报表庞杂的数据中,很难系统性的看到2015年的突变,比如2015年,银保主推年金型,个人渠道则大力增员。配合大环境上长期低利率环境,资产回报率低下。这意味着一个新的周期的开始。特别是,这个周期,不但国寿采取此种运营策略,实际上,也可以看到太保等也采取同等策略,甚至更加激进。而对应的,因为收益低下,出现女婿系系列的激进的野蛮人。实际上,是事物的一体两面而已。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首先重要的是品牌,然后才是产品,或者说,金融业,重要的首先是品牌,然后才是产品。因为投保人愿意将资金交予受托人,其重要原因之一,是基于对其品牌或者公司的信心,特别是保险此种金融契约,一签数十年,前提是贵公司会不会倒闭。比如假设三马开的保险宝,尽管此刻这些马路灯都是这个首富那个首富,但是一个政治大浪打过来,很可能就公私合营全部充公了。反而像国寿,只要红龙不倒,生存几十年倒是没大问题。
确定与大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之后,才是回到某一具体产品,这又涉及到保险代理人对产品的讲解,投保人对产品的理解及自身的需求。比如说,重视死亡保障的注重意外险,而重视生存时投资收益的,则可以考虑分红险和年金。在以分红险两全寿险为主的情况下,投保人的选择范围,大部分产品是分红险及年金的情况下,投保人所获得的收益,与之挂钩的,尽管理论上是来自该张保单的收益,但是如同前面所指出的,收益是分拆回来的,而其来源,是总的收益按照资产-负债构成的分摊。
因此,该张保单的资产份额,会与其他保单,最终汇总合并成为国寿的整体运营收益的分子。如同前面指出的,国寿的分组单位,至多是按保单组进行分拆,而不会单独为此张保单分拆,而此种保单组的分拆,如同笔者所指出的,实际上,也是一种总体收益的分成。因此,某张个人保单,实际变相相当于挂钩国寿的整体经营收益,特别是投资收益部分,具体险种之间的收益总额大小,实际源自其所能投资的资产份额,折回到收益率,则差异不大。
对于重视生存投资收益而言,保户除了看重死亡赔付(以覆盖身后事,帮助存活的家人)之外,绝大部分生存者,着重的是所获得的分红、或者退保时的利息,与银行定存等理财产品的比较。同时,国寿的产品与产品之间,实际上存在一种细微渐变式的关系。国寿除了改变费率之外,有时干脆直接换用其他产品来代替,因此产品与产品之间,很多时候只有细微的区别,投保人在短期内未必能有足够认知,以理解国寿非常多产品线之间,细微的区别。特别是在银行渠道售卖的部分,由于不能再很多配备人员详细讲解,所以银保渠道的保险品种,实质上是越简单越好,比如前面所说的年金产品,便比分红险更加简单明晰。
国寿对产品进行细微调整变化的原因,是某些产品可能因为某些特别的因素,比如说,有些产品长期回报率高,但有些产品,则短期便可以获得回报。因此,某些具体年份非常畅销。但整体上,相对于保险产品千变万化而又相似度甚高的情况下,投保人实际上并不形成一种对产品的锁定,某些畅销的产品,也可以在随后的季度,进行一点细微的替换而产生新的产品。所以,从投资研究这一角度,像某T一样,剽窃笔者一个想法,却似是而非,去考核、精算具体的数十张、上百张保单,以理解期间细微的差别,实际是舍本逐末,这也非笔者一开始所设想。(更何况实际上,还胡乱计算错了。)
对于国寿股份来说,财报数据体现出来的是整体的客户数,保单数,保费收入,而某个产品,可能会随着时势需求不同被替换或者淘汰。从分析者角度看,对公司业务的分析、估值,也需要跟着变化,不能盲目刻舟求剑,又或者死抱不变。更不能听信、迷信某一大师,盲目押注公司,一味如教徒般死抱不放,误以为长拿必赢,(这一段话写于2012年,4年过去,到2016年,国寿股价刚好一个轮回。如果看林Sir 2008年以后的投资业绩,几只爱股,中石油,一个轮回。国寿,一个轮回。就中移动稍好,10年算上股息,勉强接近翻番。华能,如果有的话,也是一个轮回。可谓惨不忍睹。所以,笔者强调监察,其原因在此。)一定要知所行止。但如果不懂得分析,又很容易朝三暮四,忽左忽右,在市场波动中被震出去。
凯茨尼尔森就指出,一些典型的宗教股,或者信念股,比如可口可乐,很多时候由于投资者用过高价钱买入,而丧失了获利可能,又或者无法觉察到企业的变化,盲目死抱,在环境变化时,不能及时斩缆逃生。投资者除了要充分理解波特的 竞争
概念,更要充分理解熊彼特的破坏性创造概念所显示出来的,资本主义进化的原动力,其核心在于变,正如 变动不居
,也是《易经》的精髓一样。要不断随着企业的变化,为之把脉。
林森池在2008年文章认为,国寿的优势是 庙大和尚多
,以传统险取胜。以国内通常的分类,分红险属于新型寿险,传统险多数是指终身、定期等无分红寿险。2007年以前,终身(定期)寿险确实增长甚佳,但2007年以后6 - 7年间,到2014年以前,完全停滞不前,总保费增长完全依赖两全分红险和年金。所以,从国内这种分类看,林sir所指的传统终身险大增,并不正确。
但考察林sir访谈的时间,其所指的 传统寿险
并非完全是指终身、定期寿险,而是指按照以往香港年报的惯例,个人渠道所售卖的期交保单,港股之前的年报将其列入风险型,统称为 传统寿险
。即是按照实施2号准则以前,港股年报所统计列入保费部分。
林Sir当时按照香港的会计报表,将国寿70万营业员所售卖的期交保单,按照过往的入账之法,定义为传统保单(实质是带分红险的两全保单为主,但主要是期缴保单),而售卖这些保单,依靠数十万上百万人手,训练一支这么庞大的队伍殊不容易,其营销员规模非其他公司所能容易追得上,这属于国寿股份相对于其他保险公司的护城河优势。林sir所指者,即是指经由个人渠道所售出的保单,可以说,国寿拥有如此巨量销售人员,是一种优势,护城河。
但如同笔者前面所指出,国寿除了通过个人营销员贩卖期交保单外,也通过一些渠道及机构代理卖出趸交保单,比如银保渠道的趸交保单,这部分保单,以前不列入港股年报的保费收入,只当成管理费提取收入。在以往的香港年报,称之为投资型保单。如同《卷三》几节所探讨的,这部分趸交保单与期交的相互追逐成长,合起来的规模优势,才真正体现了万峰的低成本竞争战略。而2009年以后,还出现了银保期交保单,该部分成本更加低廉,也是林Sir访谈时所未曾出现的,因此不能刻舟求剑,而要仔细考察这些变化的影响。关于这部分战略的探讨,在《卷二》、《卷三》已经探讨过了。笔者在前面几卷的探讨中,已经指出了银保期交在手续费率方面的优胜之处,发前人所未见,灭尽雪球傻逼。不再赘述。
按照国寿在上市时对该类保单的定义: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按风险保障水平的高低可分为投资型产品与风险型产品两大类。投资型产品有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等;风险型产品有康宁终身保险等。有些投资型和风险型产品具有分红特征。
这便是按照风险保障程度来划分的保费方式。而两全寿险刚好处于投资型年金和终身非分红传统险之间,因此一开始两全寿险也是按照选择性和非选择性分红,以及保障程度来分别归类统计。比如说,同是两全分红型寿险,国寿鸿鑫便被列入风险型保费收入,(因是期交保单),而国寿鸿丰则被列入投资型保费收入。(趸交保单)
国寿鸿鑫,在2005年-2007年间,该险种销售,占两全寿险的20%以上,这在港股年报中,按照传统分类,被列入保障型保单,而非投资型保单。这是因为其涉及的对客户保障成分更多。但国寿鸿鑫,实际上也是两全分红险。但在2005年以后,两全分红险占了7成以上之后,这种投资型、非投资型分类方式对于外部分析者来说,实际意义并不大。
尽管分红保险也具有保障功能,但是与一般的不具备分红功能寿险产品相比,投保人在投保时主要是倾向于投资功能,
而风险型,则是强调保障功能。(所谓保障型,即是发生意外时,赔得更多。)因此,保障型保单,主要是靠个人营业员卖出,投资型保单主要是在银行、邮政渠道卖出。由于佣金和手续费的关系,前者又多数是期交,后者则多数是趸交。虽然实际并非全部如此,但大致接近。
保障程度大小,对于保险公司运营及投保人来说,或者差异甚大,因为保障型产品,对于客户来说,主要是保身故,因此赔偿比率越大越好。所谓保障程度大,即是身故或者出意外时,赔偿得多,保障程度小,即是赔得少。年金产品,则是保生存,客户越长寿,则所领取的金额越多,从而越长寿对客户而言越好。这两者,一注重死亡,一注重生存。
对于两全寿险来说,叠加上分红险形式以后,对于外部投资者来说,无论其利源来自哪里,最终的利润,都会被收集起来之后,(这一部分,相当于客户和保险公司共有),然后重新统一分配。一旦存活,则有分红收入。
无论保险公司赔多赔少,这两者挂钩上分红险之后,最终保险公司所赚,都会以分成形式返还给客户,理论上,保得多便该分得少,但是,分红型最终是将收益的大部分重新再分配过,因此,分红并非完全与保障多少形成直接比率的负相关。保得多如果要分得少,则必须投资收益部门所统计的本金部分,随着保得多的支出而缩水。不然,如同前面指出的,投资收益部门的收益分拆,实际上是按照负债的本金,按比例分拆,并不会为了某一保单独立去计算不同的收益率。(即是收益率大致一致,不同的只是本金份额)。而不是像某T所胡扯的,为了某一保单,忽上忽下。那是傻逼散户的思维。
因此,实际上,保障程度大小,对于作为保险公司的股东而言,其利润影响,意义并不是很大,财务报表,是给外部股东看的。因此,将其分成投资型和保障型,对于外部投资者利用的财报来说,意义不大。所以,2007年以后,国寿A股,已经不再使用此种分类,原因在此。笔者在此处,也顺便解释了国寿为何修改财报列示方式,也进一步修订了林sir的看法,也即是说,不需要按照保障型或者投资型来看问题。而国寿报表此种分类的消失,也并不影响投资分析。(写到这里,佩服自己一下,真是随手拈来,飞花摘叶。)
但是,数据存在,对于分析总是有益的,有意义的是,对于外部投资者来说,沿用该种分类,可以看到历年不同渠道的保单售卖情况。而笔者沿着时间序列,列出历年数据,目的是为了看到数据的连续变化,以进一步考察运营,这是很简单的基本分析。笔者的各种财报分析文字,无论分析鲁泰还是其他公司,历来看长期周期,一贯如此。像早年的《历史哲学概论》,更是论述上下五千年,不是某T所胡扯的啥新手看一年数据,老手看几年数据的故作神秘。
表35-2 风险型-投资型占比

大致上,投资型保单收入和风险型保单收入,自2004年上市以来,一直保持对半的水平,即是不止靠个人营销渠道,银保的收入也不错。2008年,银保大升,此后,银保趸交逐步萎缩,而银保期交跟上,因此,到了2012年底,个人渠道成为主要部分,一直到接近7成。
如果认同林sir所认为的70万营业员的规模是一种优势和护城河,那么,国寿在银保渠道上的保费收入规模,亦步亦趋的和个人渠道匹配,两者合起来,才能够一直保持在同行业的总体规模领先,这也同样也是一种竞争优势。这即是前几节所探讨的趸交-期交的平衡。当然,个人渠道以期交为主,银保渠道以趸交为主,这涉及国寿在运营上的策略和行业结构,这在《卷三》已经分析过了,不再赘述。
国寿在2003年年报中所说明的:
尽管两全产品在历史上,属于中国最受欢迎的人寿保险产品,但本公司相信,如果中国寿险市场最高保障收益率,保持在到目前为止,已经适用了好几年的2.5%水平,市场可能从这些产品转向分红两全保险。
事实正是如此,从投资型保单的构成来看,主要有:鸿泰2001,鸿泰2003,新鸿泰、鸿瑞、鸿丰、鸿富、鸿盈,以及安享一生两全分红型、美满一生分红险和万能险瑞丰等。上述的鸿系列,全部是分红险。而保障型保单,则涵盖康宁终身、千禧理财、金彩明天、国寿瑞鑫等,除了康宁是健康险,不能附带分红条款外,其他也全是分红险。其他的万能险投资,也都是带投资性质。
也即是说,在2003年后几年,特别是到了2007年以后,市场整体的需求,已经几乎全部转向分红险,(甚至2012年以后,年金比率也陆续增加)。而无论险种其中包含多少保障成分,均配搭上分红险,主要原因正是由于承诺上限2.5%利率水平的锁定。而整体社会大环境是,中国百姓有着极高的储蓄率,银行利率低企,意味着回报率低。
此段时间的银行利率虽低,但未至于像2012年以后,因为经济下行而陆续向实际负利率、极其低投资回报率趋势发展。所以,笔者的界定是,2003 - 2007,利率稍低,即长期5年利率尚有5%,贴近美国利率。而2008 - 2012降息,极其低利率,因应于整体后金融海啸的全球大放水,2013 - 2015后,经济长期下行,进入极其低利率的状态。
市场急需理财产品,远重于急需保障产品。(单纯的保障产品,除保险外无其他回报,无法吸引百姓,所以,林sir 2007 - 2008年时,大力看好国寿,根本未预料到下一个周期中,经济大环境变化下,百姓除了注重短期回报外,还由于互联网+ 的出现,各种余额宝和 P2P 的盛行,冲击传统金融业,而整体低利率的趋势,从金融海啸开始10年,一路向下,严重伤害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率,进而压低保险公司估值。
因此,国寿的保险产品,必须附带足够的理财、分红因素,才能保持保费的高速增长,而同时又必须提供分红选择给客户,才能在一个承诺回报被锁定的情况下,通过变动的可能收益,来和各种理财产品、同行的竞争,不至于卖不出保单而得不到保费收入。所以,2007年以后,一直到2014年,国寿售卖的,几乎全是分红险。(这种市场情况,是在林sir访谈之后出现的,不能拿这个市场情况去苛责林Sir,笔者看到雪球上比如啥白菜信口雌黄,胡乱批评,也是可笑的。此种市场情况,所有保险公司皆受其害,何止国寿为然。)
但是,这同时也说明,一旦分红险分红情况不理想,新保单售卖很可能便很成问题。这个问题在2012年以后开始加剧,特别是随着国寿回报率降低,分红险的回报减少情况下,客户未必愿意再投分红险。这正是笔者在2011 - 2012年的微博问题中,指出的 一个馒头的血案
问题。有读者死抱着船底的刻痕,还幻想75元人寿,也是非常可笑的。实在是没学习到笔者的监察方法,以及更新的言论。
而2014年后,各种理财产品,P2P 大行其道,对金融行业中的传统行业,比如银行、保险,形成竞争关系,因此,促使国寿转而开始大量售卖年金产品,于是,2015 - 2016年所售卖的年金产品大飙升。(因此,2015年开始,国寿又是一次大转型)。由于整体售卖产品转型,因此,公司估值随之迁移,关于年金产品以及随之带来的问题及分析,留待分红险探讨完后,再行继续。(见笔者增补的《年金》一节)。
在执行2号文以前,以往港股年报的分类中,对于保费收入来说,香港会计准则中,如投连险、万能险等投资型保险合同、含有选择性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以及不含选择性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并不能确认为收入。但执行2号文后,港股年报改按照A股数据公布。如同2011年的港股年报中说明:
具有分红特征的长期保险合同和投资合同,选择性分红特征存在于某些长期保险合同和投资合同中,这些合同统称为分红险合同。本集体有责任向分红险合同持有人支付按总体计算累积可分配盈余的70%,或按照保单规定的更高比例。累积可分配盈余主要来源于上述分红险保单所形成的资产产生的净投资收益和其他收益或亏损。可供出售证券所产生的未实现亏损对归属于保单持有人盈余的影响,将通过影子调整确认到其他综合收益中。无论上述归属于保单持有人的应分配盈余是否宣告,该盈余均包含在应付保户红利中确认,向个人分红险合同持有人支付可分配盈余的金额和事件,取决于本集团未来宣告。
这段文字,实际上非常系统的向外部投资者解释了国寿分红险的运作和入账,属于非常核心,而且提纲挈领的说明国寿业务的整个框架。也是整个国寿分红险运作的核心所在。分析者如果仔细阅读,便可深刻的理解国寿分红险的运作。可惜大部分投资者根本不读年报,又不会认真去读A股外的港股年报。所以,许多分析者停留于道听途说,而不知道公司业务为何,又或胡言乱语。
当绝大部分险种均附加分红险条款之后,同是分红险,再区分为投资型和保障型,对于保单持有人来说,尽管有保障程度上的差别。但对于外部小投资者分析数据时,其间分野,意义不大。从投资角度上说,由于具有理财功能,以及三七开的可分配盈余重新分配,使得“投资型”和“风险型”这种分类方式(即是大致依据渠道的方式,实际上,以期交和趸交界分),无论保单如何设计,保障程度大小如何,在经营费用分摊,提取准备金方式一致,盈余固定比率回报的情况下,按照此种分红险设计的特征,最终令到客户和保险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共享(分红险)总体的剩余收益,尽管每一个险种由于其保单设计的不同,与国寿可分成的金额会由此略有不同。但整体上,此种汇总收益合起来按比率分红的结构形式,拉平了保单之间的差异。同时,也意味着其实分析一种保单,便可以看到几乎其他保单。(除了不分红的终身寿险、健康险以及年金等外)。这就是为什么《卷四》这一系列,强调重点在于分拆保单设计的原因!也即是笔者先前指出,不需要去分析多种保单,只需要分析一种便足够了的原因。所以,像某T从笔者此处旁敲侧击,然后四处搜罗保单试图进行计算,却不得其解,是很可笑的。从笔者这里剽窃,然后赶集赶忙胡乱计算书写,号称擦屁股,然后熊熊这个跟屁虫赶快发布,自以为是,实在可笑。4年过去了,想通了吗?我看没有。
因此,除了没有搭配分红险的险种,其差异在于意外或者身故之后的赔偿金额大小之外,其他的分红险,情况类似相互保险制下的企业,均是以其投保保费为基础,和国寿合股经营,分享经营收益。(不同的是分成比率。)与其分红所得相关的,为其直接投保金额大小及国寿经营结果。(即是类似之前探讨过的唐提式保单。按照前面一开始的分拆,投资收益与本金挂钩。)这导致对于绝大部分分红险保单来说,其设计主旨非常相近,而原理也非常一致。同时,此种设计,实际对于股东估算利润来说,非常方便,因为抹平了保单与保单之间,大部分的差别,因为只要是分红险,最终便会以保单本金的份额与国寿的总收益变相挂钩。(这正是前面所指出的,统一的投资收益比率的作用所在!)
由于分红与其缴费剩余直接相关,无论风险大小,在缴费一致的情况下,同样投资收益比率便有着同样分红,不同的是所扣除去的退保、死差而已,而由于保单组的形式,因此,某一张保单中某甲具体人出险,实际并不影响该项目的汇总。因此,分红部分,要根据其保单组,扣除从准备金中,赔偿给保户的损失之后,进行计算,(如果不按照保单组,扣除该部分,对于风险保障程度小者便不公平)。
从而,原理上,风险保障程度小,其赔付相对也小,这通过赔付金额来体现,但对于整体分红来说,是由与国寿合资经营所得收益进行分摊。不同险种的区别,只意味着其所贡献的份额大小不同。像某T从笔者此处剽窃一个想法,然后动手去研究一系列保单中,长长的产品链间,这部分细微差别,对于考察国寿公司整体的盈利,毫无帮助,其原因,一方面,正如前面所说明的,国寿不可能开放整个数据库给外部分析者,因此数据必然是不完备的,另一方面,此种研究是完全不必要的。
同时,如同前面所说明,投资部分是集中各类资金进行投资,然后再分摊,因此实际上,任何一类分红险,无论其对于投资部门所贡献的资金来源为何,其实质实际是一致的,即前面所指出,每一分钱是无差别的!(除了投连险部分,需要独立账户之外,)这同时也意味着,其收益率回报一致,而对于保单持有人来说,有区别的,只是贡献的资金份额大小不同,以及该保单组的死亡率不同。
这种差异体现在比如2007年买入的鸿丰保单,和2008年买入的鸿丰保单,到期时的分红数目可能会有所不同。因为所覆盖的对应期限不同,期间每一年国寿的投资收益率不同。从这一点上,也可以看出,就算国寿开放整个数据库,外部投资者,采用精算保单的方法,依然不可能算出总体利润,因为这两年的投资回报收益,差别甚大。同张保单,在不同年份,会有不同回报。而精算仅仅是假定一个理论收益率,离实际情况距离甚远。
该部分参与投资的贡献资金,来源便是保单组中,扣除了运营费用之后的准备金,对于同一张保单来说,资金份额基本上一致的,尽管每一年的死差和费差略有差异。从利源上说,险种之间,有差别的,只是费差益和死差益,而这两者本身相较于利差益来说,量级较小,对于整体利润来说,影响不大。此时再在里面区分保障型和投资型,对于外部投资者来说,意义不大。从这一角度,也说明,保单与保单之间,确实存在一些差别,但对于整体公司利润分析来说,重点在于利差,相对来说,费差和死差的收益差别不大。特别是,2号文之后,会计准则改变,再进行此种区分已经意义不大。(此一点,又是灭尽雪球傻逼~~雪球的傻逼们,在各种利源分析中纠缠,根本抓不住要害。)
从保费入账方式上说,以前港股的投资型保单,指不含任意选择性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因此不列入保费收入,只提取管理费,而在大陆年报中,则合并为保费收入。但在会计2号文统一之后,两地年报入账保费方面的差异得到修正。2009年,港股年报中便干脆不再按投资型、风险型这种分类方式进行划分,转而用银保渠道、个人渠道代替。(因为财报是面向外部股东的)所以,此种财务报表上列帐的变化实际上是有道理的,更便利于外部投资者分析。
但大致上,之前银保渠道,主要是售卖趸交分红保单,保费收入,大约刚好等于投资型保单收入。而期交业务,则多数通过个人营业员销售,入账为风险型保费收入。利用这种分类方式,可以将过往的历史数据,与大陆年报数据衔接起来,显示为渠道收入,可得下表。
表35-3 两全投资型保费收入

此种阶梯状数据,正显示了一种国寿热卖保单的变化趋势:从不分红的寿险,变化到分红的寿险,然后在2013年开始,年金鑫丰开始出现大幅度增长。而在所分析的周期内,比如说,2007~2014年,绝大部分均是分红险。
上表35-3的投资型保单汇总,其中所列出的具体项目,均是两全险。将该部分汇总与投资型总收入比较,平均占80%以上,如果把2008年及2009年的美满一生也列进投资型保单收入,该2年可以达到93%以上。见下表35-4.
表35-4 投资型保单

这即是说,上述这一表格,所列出的保单,已经覆盖了绝大部分银保趸交渠道所售出的 投资型保单
。 尽管国寿有180多种产品,但以鸿泰2001,鸿泰2003,新鸿泰、鸿瑞、鸿丰、鸿富、鸿盈、鑫丰,以及安享一生两全分红型、美满一生分红险这10个险种,已经占据了银保渠道投资型保单的90%以上。
特别是,加入美满一生之后,过往 投资型
保单这个概念已经不足以覆盖这一险种收入了。因为自2009年以后,执行2号文,美满一生虽然名义上是分红型年金,实质是万能险。因此,2号文之后,不再被列入保费计算,才会产生严重溢出现象。(即上表中的超过100%比率,因为万能险实际上需要分拆成标准保费,在不分拆直接加总,得到的(涵盖万能险)规模保费和年报保费收入对比,便会产生上表的溢出)。
从上述两个表格可以看到,2008年是一个重要的分水岭,银保趸交两全型保费收入高速增长,整体几乎翻了一倍。这得益于A股上市募集了大量资本金,以及8%特别红利派发,令到国寿有足够实力及保单吸引力去抢占市场。
从这张表格,也可以看到,每年售卖的重点不同。从列表便可以看到数据的走向。特别是最近的2013 - 2014年,国寿新推出品种鑫丰,这实际是鸿丰的变种,在银保渠道贩卖。本质上,和鸿丰是一致的。但是,2014年,国寿继续改版此一品种,将分红型直接变化为两全非分红型。以银保渠道收入趸交65,918百万,此一品种便贩卖了62,635百万,几乎全是贩卖此一产品。(然后2015 - 2016年又进一步改为鑫年金。)
此一品种的特点是没有分红,身故赔偿与鸿丰相同。但是,不再执行之前鸿丰与国寿分红的做法,而是直接给于极其高的现金价值。(情况类似于年金),如果以5年利率来比较的话,由于鑫丰的变种,(A款),所设定的现金价值极高,如果5年以满期形式拿出,相当于年化利率3.6%,比产品推出时5年期银行定期4.75%低,然而1年满以退保形式取出,(可以得到10350元),意味着3.5%的收益,比产品推出时1年期银行定期3.25%高。所以,这一产品的变形,说明从2013 - 2014年间,国寿的分红险不好卖,产品出了问题,因此,各种产品改向年金形式变化。(更接近于银行存款形式)。这是一个重要的趋势。而且,这种保单,意味着本身设计时,推销员便已经向投保人暗示、明示,一年后便需要退保,才能获得超越一年银行定存的收益。所以,这种短视,显示了国寿生存的艰难。以及明显未来退保大增。
尽管国寿羞羞答答,不敢披露任何此种从分红型转向A款变种的趋势,但数据明显指出问题。
鑫丰A变种退保

上表中,笔者用数据,清晰的说明了鑫丰A的问题,按理保险业务收入,便该提出准备金,但这个险种,2015年,2016年,准备金大幅萎缩,情况便如笔者前面探讨康宁寿险一样,原因是退保。结果证明,2016年,几乎上年投的鑫丰,全部退保了~~!!国寿还好意思说自己是保险公司吗?做一年的短差数据滥竽充数。实在可耻。
如果不是走投无路,会出这么无耻的招式?蠢材T将缪建民吹捧得如神似鬼,起码在2012年以前,笔者就指出了分红型在收益不佳的情况下,引发的一个馒头血案问题,国寿麻木不仁,直到2015 - 2016年疲于应对,慌忙转型,推出此种滥竽充数险种充营业量,也是可笑的。市场股价没砸个窟窿下来,可见市场也是蠢的跟猪一样。(试问这么多保险分析者,在年报出来后,能有谁看到笔者指出的这个问题?!实在可谓独孤求败~)
2015年底,国寿更加直接的推出鑫年金,所以,可以简单的说,2015年开始,国寿开始从全面的分红险向年金过渡,这是一个新的周期的开始。
如果将上述汇总银保趸交投资型两全保单,和国寿鸿鑫、以及千禧理财两全险合并起来,再和两全保险汇总比较,可以得到表35-5,可以看到,上述“汇总 + 鸿鑫 + 千禧理财”,大约占了两全险的74%左右。相当于个人总保费54%以上。
表35-5 (汇总+鸿鑫+千禧理财)/两全

对于风险型保单,康宁终身、鸿鑫、千禧理财是主要品种,这几者汇总,大约占风险型保单大约4成左右。见下表35-6。
表35-6 风险型保单

由于国寿逐年年报,只是根据单一销量最大部分,选择几者进行披露,基本上,从单一品种的保费收入而言,按照大陆会计准则将银保保单都入账的话,投资型保单便遥遥领先。(原因很简单,同一张保单,银保投资型是一次趸交支付,因此体量巨大。)其结果便是,相对来说,银保渠道投资型保单数据披露较多,相对详尽,而个人渠道的风险型部分保单,则疏漏较多。其他没有披露具体数据的投资型收入的保单,还包括安享一生等,而风险型保单,则包括金彩明天等。
从图35-1可以看到,除了占73%的两全险,剩余主要是15%左右的终身寿险,和11%左右的年金。其中,终身寿险又以康宁终身为主,而年金则以美满一生为主。美满一生除了是年金型之外,也是属于投资型、银保渠道的分红保单。
从下表35-7可以看到,康宁终身几乎占了终身寿险的86%以上,而美满一生则占了年金的60%以上。这再次印证了,尽管人寿股份开发了很多险种,但实际上,每一年都是主打某几只产品而已,因此使得上述几只产品的保单,实际上,占了整体保费收入的绝大部分。
表35-7康宁、美满一生占终身寿险、年金比率

更进一步,可以看到,康宁终身寿险自2008年以后,保费收入便开始减少。康宁的缴费方式有三种,趸交,10年交、20年交,但多数是通过个人营销员渠道售卖,后两者,保终身,缴费期甚长,理论上说,只要客户不退保,不身故,保费收入便应一年多过一年。但2008年以后,不但保费增长乏力,甚至倒退,说明退保不再缴费、身故、满期不再缴费这几者,导致保单不再持续者,合起来,已经超过另外新收入的保单,由于康宁是终身长期非分红险,退保、身故比率应该甚低,因此,这一保费的倒退是一个值得注意的事。
根据国寿后来年报的说明,康宁终身保险已于2008年停售。保费均为续期保费。2009年以后,改售康宁终身重大疾病险,这解释了该类保费的持续下降。→ 从此处可以看到,用心阅读年报数据,是可以看到许多运营上的动作。同时,这一数据也体现了前节所说明的,如果某一组业务倒退,有效保单以新代旧不足,便会出现该组保单整体总保费、准备金的缩减。所以,笔者当日一看到康宁倒退,便觉得是个很奇怪的事,后来的解释,正印证了怀疑。
以2008年以前的数据来看,不分红带健康险的终身寿险的保费增长,远不如两全分红险。所以2005年开始,如果国寿股份没有及时转推分红险的话,那么保费增长便堪忧。从这一角度,一方面可以看见管理层能够因应时势变化,转而集中在分红险上,也回头可以验证此一转型的正确性。(同一时间,平安为了应对此一问题,便转向期交保险和投连险。)
另一方面,投资者也必须时时监察,不能盲目先验的鼓吹某宗教股而死抱,2009 - 2014年的环境,已经与林sir 2007年电台开讲时,环境大不相同,林sir开讲时,是终身寿险、定期险、无分红险的时代,而林sir收麦的2008年开始,是分红险的时代,乃至一支独秀的分红险时代。
这再次说明投资要常备常新,而非死抱一个宗教股。以此刻的经济环境,行业结构,公司运作,再去死抱林sir的宗教股,或者嘲笑林sir预测错误,完全是可笑的。因为经济大环境和公司本身已经变化了!以此刻的环境或者事后诸葛亮来看林sir的三只宗教股:中石油,中人寿,中移动,除了移动勉强还可以外,其他两只都够呛,所以投资一定要随环境而动,而非盲目死抱。
考虑到,国寿会计报表入账方法也已变化,使用连贯的数据比较时,要仔细重新分拆,从此处可以看到,投资一定要因时因地而变通分析。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到,2007年以后 - 2015年,非分红终身寿险不再畅销,分红险一支通吃,所以,情况大为不同。而康宁等终身长期无分红寿险比率甚低。
蠢材T本身根本看不懂国寿的利润来源,于是到处寻找利基,甚至以为国寿10年前卖出的终身寿险,比如康宁终身此种非分红寿险,所赚极其大,又持续甚久,因此是国寿值得投资所在。与事实南辕北辙,完全是不懂得分析,胡乱指鹿为马,为标的胡乱寻找理据,甚为可笑!
简单的说,2008 - 2013年间,人寿股份的保单,几乎绝大部分是分红险保单,其中两全险又占了7成以上,接下来第二大是年金分红险。这两者加总,占保费收入达到84%以上。其中,通过银保渠道售卖的,主要是两全趸交保单,占了银保渠道的绝大部分收入,也占整体个人业务保费收入的50%以上。此种趋势,一直延续到2014年 - 2015年,随着大环境降息,开始转型向重点主推年金产品,由此引起国寿业务结构和估值的重新变化。
Michael Chen 写于2012-2-19,修订于2017/3/26